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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房主和共有人财产怎么分配?有没有个人比较清楚的?

145****3410 | 2019-07-01 15:05:39

已有4个回答

  • 157****2701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所以共有财产的夫妻一方作为抵押人因违反《婚姻法》而侵犯另一方的权利,另一方共有人可以依据《婚姻法》向抵押人提起侵权赔偿之诉。
    综上所述,有关法律规定的需经共有人同意,该“共有人”指的是善意第三人根据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已登记确认的房地产权证书上的共有人,而非因婚姻或继承等关系取得房地产的共有人。

    查看全文↓ 2019-07-01 15:06:22
  • 137****0479

    《房屋共有权证》为房屋权属证书的一种,《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具体规定的共有权证书的申请程序及效力。
    即共有人可以通过申请取得共有权证,以昭示于天下,保护自己的权益。从法律角度,共有人一旦取得《房屋共有权证》,即取得了该房产的物权。

    查看全文↓ 2019-07-01 15:06:13
  • 143****7835

    在我国民法上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原则上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的所有权是平均的,而按份共有则是按照事先约定的份额来享有的有权.
    结合到问题中所说的情况可以看一下房产证,如果该房产证上并没有标明所有人与共有人各自份额,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则该房屋应当由婆婆与另二个儿子各享有三分之一的所有权,如果拆迁,则拆迁款也是三人平均分配.
    但如果该房产证上标明了各自份额,则按照该份额分配拆迁款.

    查看全文↓ 2019-07-01 15:06:03
  • 136****5794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已明确了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法规的方式作为共有人的强行法律义务。

    查看全文↓ 2019-07-01 15: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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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先,要区分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在世的夫妻一方先分得一半。  2、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对于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及归去世一方个人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下:配偶、子女、父母,也即上述三类人平均分配,符合法定情形的,也可以少分或者多分。  3、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分配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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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反映的权利状况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但在它们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当依据什么情况来确认物权的归属呢?我国《物权法》第17条是这样规定的:不动产权属证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以上可以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证明力强于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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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人自建房屋现在你那政策允许吗?如果允许的话,程序是这样的:一种是原来有土地证1、持土地证到当地的城市建设委员会(有的地方叫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持土地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就可以了。还有 一种是原来没有土地证1、拿土地买卖合同(协议)到城市建设委员会(有的地方叫建设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买卖合同(协议)地方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3、持土地证(土地允许证明)到当地的城市建设委员会(有的地方叫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持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就可以了。费用各地方不一样的,你去这几个单位问问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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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种情况就不是你的婚前财产, 属于共同共有!用你的卡付**说明不了什么,因为她的名字是婚前买房子时就写上了,不同于你们结婚后又加上去的。我问过不少律师,他们的回答都是一致的。你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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