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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怎么办?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35****5664 | 2019-07-02 08:54:45

已有4个回答

  • 135****8652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
    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查看全文↓ 2019-07-02 08:55:17
  • 143****2350

    那只能补开了,没有的话不能办理房产证。
    房产证办理需要的资料是: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如果购房人已婚,需要交纳的资料是: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需要交纳的资料是: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7-02 08:55:12
  • 135****2086

    1、拿着已经备案的交易合同到房产交易部门复印契税记帐联,盖收取单位公章或专用章;到售房单位复印购房发票记账联,盖售房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注意单据上的章一定要与原始单据上的章一致。
    2、发票不能补办。

    查看全文↓ 2019-07-02 08:55:07
  • 141****9915

    1、购房合同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购房者的合同丢失原则上并不影响房产证办理的进度,但购房者需要在开发商处重新复印一份,加盖合同章、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和公司公章,才能保证合法权利。为避免风险,彭先生可申明合同作废,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另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2、发票丢失,业主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购房者还需要到开发商处查询发票底联,开发商处会有存底,可以给购房者出具购房证据,购房者可带着购房证据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7-02 08:55:01

相关问题

  • 准备资料去当地房管局就可申请办理。一、办理条件: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可办理。二、办理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三、办理流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3、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并提交拿测绘图(表)4、领取相关申请文件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6、提交申请材料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四、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办理费用: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总结:买房时的合同,发票,契税证,完税证,维修基金发票都要留好,办理房证时均会用到,在对待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上,购房者务必要注意,避免栽跟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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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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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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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二、预售登记后办理按揭前,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三、办理按揭以后,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遗失如何处理?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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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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