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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被对方拿走怎么办?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55****5184 | 2019-07-02 10:24:14

已有5个回答

  • 146****6154

    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
    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7-02 10:25:15
  • 156****0410

    没有后果,借款行为时借款人与抵押债券人之间的关系,是你问银行借钱,不是你问开发商借钱。谨慎起见你可以发展商处要求解除原协议,但新购房合同已经签订,那原购房合同当然就作为了,一套房子,一个人,这么买二遍。

    查看全文↓ 2019-07-02 10:25:09
  • 146****8027

    1、因为就算是别人捡到合同拿到房管局也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因为是一套房屋只有一个产权,如果要求更名过户也必须要有当事人即产权人亲自到场办理。
    2、买卖合同只是对双方的购房起一个约定约束作用,产权证都办下来了,它的作用基本就结束了.
    解决方法如下: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查看全文↓ 2019-07-02 10:25:02
  • 154****1131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个人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原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正的委托书。
    二、单位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需持: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复印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单位介绍信(同时还需注明单位性质、委托何人前来办理);
    5、《住房质量保证书》、《住房使用说明书》。

    查看全文↓ 2019-07-02 10:24:51
  • 155****1378

    户口本可以去派出所重新打印,持身份证去。若身份证也丢失的话持社区证明去。
    购房合同可以找房管局(或房屋监理处、房屋监理中心)查询并复印。若房屋管理部门不好沟通那么直接申请依法公开,请求房屋管理部门提供加盖其鲜章的购房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7-02 1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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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卖房,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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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将房产正式交付使用时,一般都只有发票和购房合同,房产证一般要过段时间才有,一般情况下是半年到一年左右的时间. 现房东持发票和购房合同是正常的,你只要先付给定金(注意定金不可退,房东无过错情况下),签好定金协议,此时要注意查看对方的有效证件,还有房产的物业收据,要说清楚物业收据上的费用是谁付,免得到时候有麻烦. 然后可以凭发票去公证处公证,是合法程序而且是安全的.

    全部3个回答>
  •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全部4个回答>
  • 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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