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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怎么更名?应该怎么办理呢?

156****3026 | 2019-07-03 15:21:50

已有4个回答

  • 151****4010

    1、房产所有权的变更直接体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变更。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
    2、你提问的房产证改名应该是属于赠与行为中的改名,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3、如果是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4、如果是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5、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A、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B、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查看全文↓ 2019-07-03 15:22:37
  • 143****0246

    1、房源是否真实
    2、签定定金合同一定要在售楼处、定金合同一定要加盖开发商公章;
    3、同步开发商必须出具发 票或加盖财务公章的收据;
    4、好处费必须让内部人士出具收条并尽能留下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名片;
    5、上述程序办理完毕后再支付中介服务费;

    查看全文↓ 2019-07-03 15:22:30
  • 132****4656

    ,该情况比较特殊,属于原房主已经在开发商处签署购买合同,但还没有签署正式的合同,该房产还没有在房管系统备案,可以直接在开发商处办理更改合同中的购买主体,俗称改名字,也叫改合同。为维护买方的合法权益,须注意:在没有正式网签之前,不要给原房主支付任何定金等,更名完成后,再向卖方支付房款! 望采纳谢谢

    查看全文↓ 2019-07-03 15:22:19
  • 155****8673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
    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查看全文↓ 2019-07-03 15:22:08

相关问题

  • 对于购房合同能否更名分为两种情况: (一)、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 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二)、如果购房者已经网签,则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再和买方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 这里面**关键的是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并且需要确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销,买房的合同才可以成功备案。另外,已经按揭的房屋是无法办理更名的。 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 合同更名费用是多少, 目前到房管部门撤销合同不收取费用,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存在费用变化情况以房管局解释为准。另外,开发商可能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再收取相关的代办费用等,如果购房者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并就此协商。 现今房地产市场上开发商通常的做法是:购房者需要进行更名,他们都将收取更名手续费,这一收费虽然没有政策依据,但基本上所有楼盘都是这样做的,可以说是不成文的行规。 对于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合同更名开发商普遍都将收取同样的费用: 一是只交了定金; 二是签了正式合同并付了**款的; 三是签了合同并已办完按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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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标志取决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表》。因此,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开始实 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获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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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购房贷款,开发商要与贷款银行签有“银企合作协议”,内容主要是开发商在该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售房款入该帐户,银行为该开发商的楼盘销售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签署协议时,开发商要出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该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待取得该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商即可进入销售、银行提供贷款等。 购房者到售楼处购房时,可要求开发商出示营业执照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对证、照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如一致,说明该楼盘已取得销售许可(另4证肯定有,没有的话“预售证”办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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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房产总证需要开发商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消防验收资料及开发商公司相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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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契约自由,意思自治。房屋买卖合同是当事人自愿订立,当然也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予以变更和解除。开发商与购房人通过协商,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在合同法上属于协议变更合同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协议一旦达成,开发商即有义务履行该协议,购房人也有权利要求开发商依据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对于房价下跌退房是否属于正常的要求,合不合理这都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开发商与购房人协商,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对降价前已购房人进行退房或差价补偿,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开发商应当履行该义务。当然,该种补偿义务是买卖双方自愿达成了补偿协议,在协议没有达成前,购房人无权单方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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