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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怎么办理房产?应该怎么办理呢?

134****0568 | 2019-07-05 09:19:22

已有4个回答

  • 148****3411

    办理房产总证需要开发商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消防验收资料及开发商公司相关资料等。

    查看全文↓ 2019-07-05 09:20:10
  • 134****6095

    如果是新房,通常交房以后,三个月拿到房产证,如果是二手房,那么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
    房产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他们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
    此时,可以选择,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相关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缴纳这些费用。注意事项:
    1.在交钱之前,请您了解一下这些税费的收缴标准,以便核实开发商计算是否正确,可参见本书附录十一。
    2.交钱之后,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查看全文↓ 2019-07-05 09:20:04
  • 135****5712

    没有开发商以你现在手头的资料根本办理不下来房本.
    办理房本需要你手头的资料.但还有<<五证>>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一表”,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五证”中**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房已取消《销售许可证》,但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在收房时提供的,北京自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分户验收。

    查看全文↓ 2019-07-05 09:19:58
  • 145****3738

    1)开发商申请房屋初始登记(俗称大确权),是购房人申请办理产权登记的前提,在房屋已经初始登记的前提下,不管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已经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手续,只要开发商同意协助办理,可以由开发商提交经过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测绘分户图、买卖双方身份证明资料等为购房人办理房地产权证,办理工作时限为30个工作日。


    (2)如果开发商不按时申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购房人可以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约定条款敦促开发商依约履行;或者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后,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3)房屋已经初始登记,但开发商不配合协助购房人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购房人可以以买卖合同约定的有关办证条款为依据,通过仲裁或诉讼的程序要求开发商在限期内为购房人办理,或者凭生效的法律文书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单方面办理,当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可以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为购房人办理有关登记。


    (4)房屋已经规划验收合格但开发商不主动申请办理初始登记的,购房人可以以买卖合同约定的有关办证条款为依据,通过仲裁或诉讼的程序胜诉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单方面办理房地产权证,在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当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可以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单方面为购房人办理有关登记。

    查看全文↓ 2019-07-05 09:19:37

相关问题

  •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标志取决于是否取得《建筑工程竣工表》。因此,不管购房者和开发商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开发商交房时都应提供。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开始实 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获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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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购房贷款,开发商要与贷款银行签有“银企合作协议”,内容主要是开发商在该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售房款入该帐户,银行为该开发商的楼盘销售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签署协议时,开发商要出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该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待取得该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商即可进入销售、银行提供贷款等。 购房者到售楼处购房时,可要求开发商出示营业执照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对证、照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如一致,说明该楼盘已取得销售许可(另4证肯定有,没有的话“预售证”办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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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被注销后重新办理房产证即可,具体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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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契约自由,意思自治。房屋买卖合同是当事人自愿订立,当然也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予以变更和解除。开发商与购房人通过协商,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在合同法上属于协议变更合同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协议一旦达成,开发商即有义务履行该协议,购房人也有权利要求开发商依据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对于房价下跌退房是否属于正常的要求,合不合理这都是双方自愿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开发商与购房人协商,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对降价前已购房人进行退房或差价补偿,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开发商应当履行该义务。当然,该种补偿义务是买卖双方自愿达成了补偿协议,在协议没有达成前,购房人无权单方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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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产所有权的变更直接体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变更。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 2、你提问的房产证改名应该是属于赠与行为中的改名,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3、如果是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4、如果是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 5、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A、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B、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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