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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怎么起诉?怎么规定的呢?

138****2119 | 2019-07-03 15:26:06

已有5个回答

  • 159****5608

    如果开发商违约,是否可以先收房再起诉,要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如果合同约定,可以先收房再起诉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查看全文↓ 2019-07-03 15:26:54
  • 136****6016

    房地产违约现在是很常见~~至于这样的情况~开发商确实是违约了~~有明确的书面合同,而且对方明显的违约,就可以起诉对方~但是作为一个业主

    查看全文↓ 2019-07-03 15:26:47
  • 132****0020

    有签合同的话,合同上对于违约事项及处理应该都有明确,尤其是双方责任和义务都是详细说明的条款,或应公证过。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尽早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并对违约事项进行索赔。具体法律条款可以向当地律师事务所及司法机构咨询和求助。咨询时带好房屋购买合同,并保留好钱款交付发票等证物。能不能要回房子要看你们合同具体规定及开发商后台。尽快寻求司法帮助吧

    查看全文↓ 2019-07-03 15:26:36
  • 154****1123

    一、你们签的时候没销售许可证,那就表示他卖房是有问题的,这点上你在法律上是有理的


    二、当然生效,政府还会查他的,开发商品房必须取得销售许可证才能销售房子,如果未取得就销售,那是建规操作


    三、应该是先强制履行合同,如果对方不愿意,就要求退款,而且房价必须按现在的房价来计算,差价双方平分


    四、以**款形式更好,这表示交易已经形成,对你来说,必须交易形成的情况下,对你更好,如果是定金,那他算违约的话,也只是按定金的违约金按比例来赔

    查看全文↓ 2019-07-03 15:26:31
  • 146****0029

    ,规范的合同文本中违约责任应该很明确。找开发商要赔偿。如果没签合同,就找一下当时开发商和你确定位置的证据。然后和开发商谈赔偿。房屋的位置属于合同的主要条款,主要条款变更违约责任应该很重的。谈不下来可以拿着证据起诉他们。不过**好是谈,因为对我们个人来说诉讼成本高。

    查看全文↓ 2019-07-03 15: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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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们起诉开发商若胜诉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开发商协助你们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至于开发商是否会协助未起诉的人办理房屋登记手续?谁也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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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赶紧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质量责任,如果当初的购房合同中有对质量的违约责任约定可以按照合同办理,如果没有可以按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如果联合办理案件,费用可能低点,可以与律师电话或面谈。简易程序一般3个月完结,如果调解时间可能短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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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确实因开发商原因未能办理产权证,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按**高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第18条办理: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关于不能办理的原因,应该到当地房产部门核实,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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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开发商违约在先,要给与业主一定赔偿,补偿金额可与业主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开发商败诉并赔偿业主相应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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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搜集开发商违约的证据,协商不成,到 法院起诉解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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