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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开发商**款怎么办?作用都有哪些呢?

131****2620 | 2019-07-03 17:13:54

已有4个回答

  • 136****9411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查看全文↓ 2019-07-03 17:15:04
  • 133****0992

    房子是不是5证齐全,交**款时可以签订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吗《房管局备案的那种合同》,如果可以的话就能够交**了!

    查看全文↓ 2019-07-03 17:14:56
  • 137****8888

    很简单 你**款没交齐,开发商根本没发给你开购房发票,所以你根本不可能去产权中心办理房产证,你去房管处应该去查询备案合同。
    建议你先补齐购房款,然后开据大发票,然后去交契税,具体什么时候办理房产证银行会通知你,还有个可能你买房子的开发商拿了大产证去抵押了,所以你整个楼盘暂时都办理不了。
    如果同个小区别人都办好了,你没有,那就是你的款没齐,没开发票,怎么会有房产证,反之就是开发商的问题。

    查看全文↓ 2019-07-03 17:14:51
  • 132****1485

    只交的定金是有发票的,**应该是百分之三十的,开发商搞活动给垫付,我只交了几万块,欠的**款没交呢,现在到期了,不想要这房子了,2月不交齐,开发商就起诉我,我就是想知道起诉后银行贷款怎么处理 。

    查看全文↓ 2019-07-03 17:14:44

相关问题

  • 开发商欠建筑商的钱还不上,协商不成,建筑商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查封建筑的房产,主张开发商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百八十七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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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传广告也可以做为一种合同形式 比如广告上承诺绿化有多大多大 结果发现实际根本没有绿化 那么开发商也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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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可起诉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2,拆迁合同在建委都有备案,开发商也应该有一份,如有需要,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协议的主要内容有:(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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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任何公司而言,都有融资的需求,资金是公司的命根,越大的公司越有这种需求,关键是要看规模。 所以,融资的现象就成了一个普遍的现象了,但是我个人认为,这些中小企业融资需要有几个前提条件: 一是要有好产品,产品要有成长性,具备快速流通的能力;其次,要有好的团队,团队又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第三则是要有稳健的财务制度。 具备了这几个前提条件,吸纳来的资金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意义。二、中小渠道商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融资,比较难。在市场影响下,银行也为了控制自己的放贷风险,放贷率不大了。通过银行的融资的门槛更多了,公司资质、财务状况等等各级审批都很严格,卡的很死。 所以,目前看来,中小渠道公司通过银行融资比较难。中小渠道商向上游厂商或者代理商寻求融资帮助的现象还是存在的,尤其是那些核心渠道商,上游还是愿意通过延长账期和加大铺货率的方式来解决其资金的困难,毕竟核心渠道的忠诚度和信誉度都是自己认可的。 除了延长账期的方式外,合作投资也是当前解决中小渠道商融资的一个方式。上游代理商或者厂商以注资的方式给下游渠道商以资金支持,注资方只派驻财务监控现金流。 应该说,这些方式是需要有条件的,一是,要有销量,要有分销能力,能够帮助厂商扛销售任务;其次,渠道商的对资金的管控能力要强,对资金的流向和用途有一个清晰的规划,不能模糊不清,避免资金的浪费,要使资金产生尽可能大的回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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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购房合同中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 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同时解释第十五条还规定了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后,经过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购房人有权请求解除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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