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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开发商没给怎么办?政策怎么规定的呢?

147****0230 | 2019-07-04 10:57:35

已有3个回答

  • 152****3332

    先要分清各自角色。
    1、期房的借款合同,开发商是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是个三方合同。现房的借款是借贷双方订立的合同,没开发商的事。
    2、若是第一种情况,则合同流转程序上,先是借款人签字,后是开发商盖章,**后银行盖章。若银行将生效的合同其中的借款人一份也给了开发商,那仅意味着银行与开发商存在委托关系,委托开发商代它银行分发合同而已。但受托人不尽义务(即扣押了该送达借款人处的借款合同),借款人仍然可以找银行索取,由银行去找开发商。因为此事上银行是送达合同的委托人,它有这个义务!
    3、收不收房,与给不给借款合同 是完全无逻辑关联的两回事,硬把两者扯在一起显然没道理。对付不讲道理的人,要么找管它的人说理去,要么采取也不讲道理的办法。

    查看全文↓ 2019-07-04 10:58:15
  • 131****6831

    丢失购房合同后,应该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1、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
    2、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被注销。这时,尽管购房合同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查看全文↓ 2019-07-04 10:58:08
  • 141****5075

    按照程序,你手里现在应该有的是借款合同,借据,你手里没有购房合同是正确的,因为你的合同压在银行,银行会在你房产证下来后,把购房合同换成房产证抵押,中间应该是会让你去签个字,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在你还完贷款前是不会在你手里的。
    借款合同中应该写明了你的购房合同编号,如果没有写明,你可以打电话到银行查,至于办房产证你不用急,

    查看全文↓ 2019-07-04 10:58:03

相关问题

  • 也算正常,当你和开发商签完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会拿着合同先到房管局去备案,备完案后再送到银行办理银行房贷手续,准确的说,当开发商在房管局备完案后,理应给购房者一份签署好的合同,但大多数开发商会把合同都攥在自已的手里,原因是开发商担心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将来会限制自已.比如说面积数,(国家规定面积的误差不能超过误差3%)\交房标准\交房日期,但是楼上说的价格变动我个人觉得问题不大,价格这一块已经走到了签署买卖合同这一步了,开发商不会轻易改动的,如果开发商随意改动,传出去,对开发商的信誉有很大的影响,这一点请不要太大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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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尊重合同,坚持按揭不退房;二、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款并追究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三、要求开发商按你预购房屋现行市场价给予差价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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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一般都是开发商拟好,业主看了没问题就签字,如果有问题双方可以通过附加条款约定,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防止上当受骗: 1、签约前要审查开发商资质 签约前购房者要认真审核开发商的开发资质以及相关的销售许可文件。如果购房者没有购房经验可以提前查阅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保险起见可以提前咨询一下律师。具体需要审查的内容有: (1)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还应审查代理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和代理销售合同或委托销售证明。 (2)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该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与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相符。 2、签约时要审查合同内容 对商品房面积和房价的计算,购房人拥有知情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告知义务。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应在售楼处将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资料或测算资料进行公示,供购房者查阅,公示的资料包括: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建筑平面布置图等。 (1)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可要求面积计算表或测算表,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签订房屋交接书或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前述两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具体明确。一般购房合同都是采用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文本,这里提醒购房者一定要采用正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同文本,如果不放心可以请律师一起自行拟定购房合同。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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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霸王条款一:宣称并非格式合同某《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规定:所有合同及相关文件均系买卖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并非卖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卖方对合同条款保留解释权并负责解释。法律解析:根据《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不是由开发商按有利于自己的解释处理。霸王条款二:违约责任不对等某《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规定:买方如果没有按时交付房款,必须向卖方支付购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买方如果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产权证书的,卖方则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法律解析:《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 《**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第72条、第73条的规定,开发商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构成显失公平。购房者可以据此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并根据合同法规定,要求增加开发商的违约金,减少购房者的违约金。霸王条款三:面积误差不能退房某《商品房买卖补充协议》规定:面积发生误差时,不予退房,面积误差部分双方按每平方米房价款据实结算房价款。法律解析:《**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面积误差超过一定比例,法律赋予买受人解除合同的救济权利,合同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法定。开发商通过格式条款来排除买受人合同解除权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买受人可以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该权利不得通过约定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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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你请的案情过于简单,无法作准确的判决,面谈,以确定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才能准确的确定该如果去处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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