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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章了怎么办?怎么规定的呢?

143****2822 | 2019-07-04 16:16:15

已有5个回答

  • 137****1676

    如果开发商违规建筑,侵犯了公民的采光权,公民可以向建议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先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建设部门投诉,投诉没有结果就起诉。

    查看全文↓ 2019-07-04 16:17:02
  • 155****8521

    这样的事情,一般不会发生,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许可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的时候,有一个审查程序,在发现许可事项可能涉及危害相关利害人的时候,应适用第三十六条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查看全文↓ 2019-07-04 16:16:54
  • 154****6666

    1、可以退
    2、查他有否《国有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
    3、如上述缺一的话,都可去住建委投诉,要求行政处理。
    4、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双倍返还定金。

    查看全文↓ 2019-07-04 16:16:46
  • 152****7586

    对于定金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定金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查看全文↓ 2019-07-04 16:16:42
  • 153****0379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查看全文↓ 2019-07-04 16:16:37

相关问题

  •  一、受理事项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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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时候土地出让金是必须要缴纳的,并且如有拆迁安置的话,也要开发商拿钱安置的,所以前期的投入是会很大的,按一般的常理来说,商人不会做亏本的买卖,只有开发至商品房预售开发商才会收回资金,开发商不会傻到会在这时跑。现在一次付款买房的还是少数,大家都在贷款买房,实际资金是从银行直接到开发商的,银行是不会简单的把钱转给开发商,要严格的审查,如果开发商的实力不好,银行是不会让其有房贷的资格的。照你说的情况,开发商如真的跑了,因为其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出让的主管部门只会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另行出让,或者由另外的开发商接手继续开发,(其实这就是所谓的烂尾楼)国家政策也不允许不这种情况的发生,所以你大可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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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您和开放商确定正式购买,交**款时,签订的是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是购房协议2,只要您和开发商协商议价完毕,就可以在售楼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3,合同签订后,开发商通常会在一个月内递交房管局网签备案,上网公示,备案上网之后,您就应该可以查询到信息4,付**,准备贷款的,是收取**款发票的。你说到定金,那是在更早的时候,那时候只是购房意向,只有**才签正式合同,签合同了才去房管局的5,如果您不是贷款的,那就不是以**的方式,是一次性全款支付的,那签订合同时就要全款支付6,你的确需要看开发商的一些文件,比如土地出让、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至于验收报告,您现在还看不到,只有交房前验收完毕才会由验收部门提交,现在期房阶段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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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收到入住通知书了 可是没有下面的几样就找开发商,可以拒收。1,《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2、《面积实测报告书》3、管线分布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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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虚假宣传要有证据支付,比如开发商的宣传材料、报纸广告等,如有证据,因车位的有无问题,想退房很难,可以考虑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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