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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更改房产证的面积?房产证上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合可以改吗?

154****8011 | 2019-07-05 00:53:32

已有5个回答

  • 142****7558

    可以更改。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
    当事人需要提供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房产的面积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查看全文↓ 2019-07-05 00:54:20
  • 133****7293

    可以改,办理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七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证实登记确有错误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利害关系材料、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查看全文↓ 2019-07-05 00:54:12
  • 141****3183

      房产证上的产权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样,原因如下:
      1、一般房产证上的产权面积是建筑面积,实际面积是没有那么多的。
      2、赠送面积是不属于建筑里面的是不会写上去的,一般房产证只能更改产权人的相关信息,其它的信息一般是不予更改的。

    查看全文↓ 2019-07-05 00:54:07
  • 152****4716

    购房合同上的建筑面积和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有可能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要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不需要修改合同面积,我国法律对此也有相关规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查看全文↓ 2019-07-05 00:54:02
  • 147****8672

    一,不可以。相关的测绘机构不受理这种测绘申请。
    二,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管局的登记备案为准,即使原面积是错的,二手房交易时也不会进行重测和更改。
    三,**主要的是,单独测绘一套房的面积是不准确的,必须测量整栋楼每家每户的建筑面积以及公摊面积,才能确定单独一户的准确建筑面积。而测量整栋楼的面积需要一笔庞大的测绘费用,这不是个人能够独自承担的。

    查看全文↓ 2019-07-05 00: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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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首先要找出原因,再作出处理。如果是房产部门测量失误,应由房产部门免费更正,如果是业主未经审批自己扩建增加面积,属于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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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以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二,关于预售面积与实际面积的误差问题:面积误差比是指购买商品房时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之差和预测面积的比值。面积误差比是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处理面积差异的一种方法。公式: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预测面积)×100%÷预测面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合同约定计价面积。房屋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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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更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当事人需要提供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房产的面积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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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上的产权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样是正常的,因为房屋的建筑面积比使用面积大。不管用于什么用途 ,面积都方面都是按产权证上的面积为准的。一般房产证上的产权面积是建筑面积,实际面积是没有那么多的。另一方面,赠送面积是不属于建筑里面的是不会写上去的,一般房产证只能更改产权人的相关信息,其它的信息一般是不予更改的。建筑面积房产证上一般会有套内建筑面积和共有分摊面积,二者相加就是所谓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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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说的问题比较复杂,严格来讲,房产出现面积差异问题,房产部门应该给予更改,当然,也是合法的建筑,有关手续齐全。房屋拆迁一般来讲是按照产权证所载面积进行补偿,如果改不了房产证,可能会导致补偿面积相应较小,但是也不决定,还要看拆迁部门具体的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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