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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产权七十年,如果新房没到70年拆迁了怎么办?

132****3974 | 2019-07-09 22:10:07

已有3个回答

  • 143****628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7-09 22:10:59
  • 136****7319

    有!因为房屋的产权属于个人,只要存在,权益就不会灭失。所谓的七十年是指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指房子。土地到期可以续,因规划不能续,房子他也必须给予补偿。不可能白拆。

    查看全文↓ 2019-07-09 22:10:53
  • 134****5529

    房屋的所有权是永远属于您的,但是房屋所占有的土地是国家的。
    在您购买房屋的时候,房屋的开发商通过法律途径取得了国有土地70年的使用权,从开发商拿到土地进行开发的时候,这70年的国土使用期限已经开始在计算时间了。
    当70年的国土使用期限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1、若是政府不想收回这块土地或无正当理由收回这块土地,那么您只需按照当时的土地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获得土地的一段使用时间即可,这个费用不会太贵,因为平摊到您房屋上的国土面积一般只有10来平米(具体面积请翻看您的国土证)
    2、若是政府想收回您房屋所占有的这块土地,那么赔偿这块土地上您的房屋就行了。一般会异地为您重建的,所以您完全不用担心这个70年的时间。

    查看全文↓ 2019-07-09 22:10:46

相关问题

  • 房子永远都是你的,但房子下面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居住,前提是你的房子能够支撑70年而不有危险。住二三十年要拆你房子的话,谁要拆你就跟他谈喂。拆可以,你要补我多少多少钱,多少多少东西,安排我儿子读什么什么**,或者安置我一套附近的房子什么的。。现在强拆很难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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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70年产权的来源是依据国有土地出让年限**长70年而来的。如果住不到70年有这几种情况:1、自然灾害原因导致房产不存在了——国家会有一定补助。2、规划拆迁——开发商补偿。3、在未满70年时出售。4、满70年后续交很少一部分土地出让金,继续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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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来你到手就不可能是正好70年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从开发商拿地(有土地使用权证)开始计算的,开发商拿了地之后才能开始建造。造房子要几年、配套设施要几年,销售也要时间——这些统共只占去70年中的3-5年的话已经算是很高效了,如果有土地闲置、资金不足导致建设耽搁等情况拖得更久,这些都是从70年里扣的。不过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也不用担心,这是住宅用地,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到期自动续期(具体操作细则还要等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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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2、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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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的房产政策是房地合一,只要你的房子不倒就能同时获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因为我国改革开放后房产市场还没有成熟,所以相关法规的解释并不清晰,但是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用地70年权限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所以你是不必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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