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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签署时要注意什么?

136****3232 | 2019-07-12 11: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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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1****2529

    购房合同里都有什么?

    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开发商土地使用依据以及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基本情况。

    2、付款约定

    主要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3、房价

    包括房屋的销售方式(按面积、按套)、房屋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4、支付方式

    包括具体的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责任等。

    5、其他

    除了上述五个基本信息之外,合同还应该有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保修责任、质量标准、乙方的使用权限等、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违约赔偿责任。

    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1、查验对方身份

    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明确商品房真正的产权人是谁,它是购房合同的主体。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经营资格,并有开发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才具备签约的资格。

    2、审查有效证书

    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它们是购房人必须审查的**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3、注意空白条款

    我们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我们看到合同里面的空白条款,一定要和开发商多次确认,防止开发商在上面填一些我们不知道的条款。还有注意合同里面的文字游戏。

    4、关注定金和订金

    定金和订金读起来一样,但是两者的差别很大。定金一个是受法律保护的,订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订金是可以要求退回的,定金一般是不可以退回的。

    5、看清交房日期和验房标准

    现在很多的开发商经常推迟交房和实际房屋环境和开发商承诺标准相差很多。因此,我们要在合同里明确提出交房日期和验房标准。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签合同是十分重要且必不可少的环节,因此建议购房人要认真仔细地阅读、审查合同的每一条款,了解购房合同的所有内容。另外遇到有补充协议的情况,千万不要轻易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理想的做法应当是与对方就补充协议协商一致以完善补充协议,或者干脆不签补充协议。

    查看全文↓ 2019-07-12 11:44:18
  • 132****2327

    需啊注意一下几点哦。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 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以建筑面积计价还要标明使用率。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该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如技术等级、材料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终吃亏的是消费者。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商品房保修的责任相关的文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房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数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房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 应该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单位等内容。签约前注意一下细节对购房者很有利1、签约前多去几次售楼处
    很多人从签了认购书到签约之前的一段时间里,(一般为一周)就很少去售楼处,等到售楼处通知催促签约时,可能连自己买的房子还不太了解,比如有多少车位?车位多少钱?物业管理费是多少?这些事项都没有搞清楚是不能签约的。在签合同之前,要多去几次售楼处,了解项目的情况,看有没有日后发现你根本不能接受的问题,签约时要集中精力研究合同条款,连项目已有的或应有些什么都不尽了解,如何签补充条款呢?
    2、把每项承诺都记下来
    售楼业务员介绍项目时,是你问到什么就答什么,他想到什么就介绍什么,不像合同内容那样有固定的格式,在签合同时,你是按照合同一条条地讨论,有很多东西没有写在里边,自己可能也会一时想不起来,签完合同回家再想起来,售楼小姐曾答应过有地下储藏室或一家送一棵树的,这时想起已经晚了,所以平时谈话时,售楼小姐的每一点承诺都要记录下来,能写进合同里的尽量要求写进合同里去。
    3、不厌其烦地请教律师
    在签约时,一般会先见一下律师(一般开发商会请一个律师到售楼处帮助签合同),要知道律师是开发商请的,但律师费是购房人出的,所以律师有责任帮助购房人搞清各种法律细节,有责任维护购房人的利益,然而律师只有在签了合同后才能取律师费,所以律师也是希望顺利签约,他们不会自动帮助你质疑开发商的,所以这时你自己不厌其烦地请教律师才是重要的。
    4、平心静气地逐条推敲
    很多人被通知签约前,还没有见过合同是什么样的,签约时拿到4份待签字的合同,读着极其专业的法律术语,头就开始发大,简直不知所云,这时签约显然不利,不如提前要一份合同复印件,回家和家人一起平心静气地一条条研读,把可能的疑问和想补充的地方记在旁边。
    5、特别要注意补充条款
    有些楼盘的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的地方,先填写了自己的一些补充条款。这些条件往往是只对开发商有利的。比如有的开发商在合同上补充了这样的约定: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和外墙面使用权,小区和楼宇命名权归出卖人。这显然对购房人不利,这就意味着购房人虽然买了房屋,开发商还可以在它的外墙上有所作为。开发商的补充条款只表明了开发商的态度,购买人如不接受可以不签合同,也可以就这些条款增加些你的限制条件,以达成妥协,比如,外墙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约定。 购房合同是房产陷阱的“藏身之地”,签订一份防陷阱的合同,对消费者极为必要。“决定签合同、交第一笔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开始就进入开发商的圈套。”目前许多房产交易还处在“卖方”市场阶段,许多房地产商借其优势地位,与消费者签订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合同,亟需政府有关部门对房产市场进行规范和调控。同时,消费者也应采取恰当方式维权,比如变通合同形式、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上加“附页”等,这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必要的。 “消费者不可能全程跟踪房屋的建造过程。因此,对于房屋这种特殊商品,消费者的知情权更易受侵犯。”、“单方合同、‘开口合同’‘霸王合同’,给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埋下隐患。” 1、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

    查看全文↓ 2019-07-12 11:44:05
  • 145****8087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项如下:


    房屋的性质,住宅用地是70年,商业是40年,有些人会打着住宅的幌子卖商业的房子。
    房屋的朝向,这个在自己选择好的朝向后在购房合同上也要看仔细。
    房子的面积,房子的面积是否和当时说好的一样,不要差个几平方的。
    房子的层高,一般的标准层高是3米,净层高是2.8米。
    房子的交房时间,这个要明确在合同上,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话违约责任是什么。
    是否水电气三通,这个也要明确在合同上,开发商一般都会明确的。
    办理产权证时间,这个时间是否在购房合同上明确,如果没有明确可以要求明确时间。

    查看全文↓ 2019-07-12 11:43:33
  • 133****1637

    期房合同即是预售合同,签订预售合同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查看预售证件在签订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查看该房屋的预售证件,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属于违法行为。
    3、房屋的细节在签订合约时一定要检查一些房屋的细节问题,比如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要对每一个房间的面积等相关信息都有明确的标注,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也需要应有明确界定。
    4、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
    5、合同备案签订好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不要忘了还有合同备案这一步,购房者自己要主动去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查看全文↓ 2019-07-12 11:43:26
  • 132****0992

    新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1、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参照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此时还应该向开发商要“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关于贷款不成的约定
    不少人买房都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但不排除部分购房者会因为征信或者其他问题造成银行拒贷,所以购房者一定要买在购房合同中和开发商约定清楚,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3、期房要注意房屋面积的约定
    购房合同中要填上总的建筑面积,还要有套内面积公摊面积。关于房屋的面积误差,一般都是以±3%为标准的,面积缩小超过3%的部分,开发商要双倍补偿购房者,当然购房者也有权申请退房,面积变大超过3%,购房者只需补3%面积的房款即可。
    4、期房要交房约定条件和时限
    购房者在买期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具体的交房时间和约定交房的条件,开发商因此应该在交房时间内交付给购房者房屋质量合理的房子。
    5、明确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购房者容易出现违约的地方就是延期交款,但是开发商却可能会在很多方面出现违约,比如说一房多卖、房产证无法按时办理等等,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双方**好在合同中就约定好双方的违约责任,规范双方行为。
    6、要注意购房合同后面附件的补充协议
    (1)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看一下《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好也可以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且对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墙体表面裂缝、空鼓、地面平整度、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等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2)广告内容写入补充条款
    很多项目在宣传时,为了吸引更多的购房者,都会夸大项目的各种优点,甚至会虚构还没有建成的周边配套,这些事实上可能还违反了广告法规定。购房者如果不确定开发商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可以要求开发商将广告内容附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以保障自身的购房权益。
    (3)要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购房合同中要有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确认,以及物业应该履行的职责和收费标准。
    二手房交易合同注意事项
    1、确定卖方信息的真实性
    买方需确定卖方与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为同一人,同时要到相关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如该房屋还存在其他共有权人,买方需要卖方提供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书面证明。有共有人不同意的买卖无效,不管中介、房东怎么说,要求产权证上所有的共有人到场签字。如果确实无法到场,要求出具共有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过公证的委托书,确认材料真实后再签约。
    2、确认房子产权情况
    被抵押、查封的房子无法过户。在购买二手房之前,和房东一起去房屋所在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拉产调,确认房子无抵押、查封再签约。如果房子确认已抵押,要求房东提供解除抵押的可行性方案,如果房子被查封,放弃购买。
    3、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要明确
    有关金额约定时应顶格大写,字迹清晰。如有小写,须注意前后一致。明确付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保证总金额一致,前后时间不冲突。过户贷款具体事项以银行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为准。在签署合同时买方应支付定金,卖方出具收款票据或收条,交付定金时应由正规中介经纪人或律师见证。明确好买方和卖方该交的税费,要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违约条款、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
    4、其他注意事项
    (1)费用拖欠
    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就应特别注意对房屋交易的关键性约定及卖方的任何承诺,要有书面的签约,不能以口头约定代替。
    还有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电话费与房屋有关的这些费用,在购房时一定要核实清楚是否存在拖欠。
    (2)户口期限
    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期限。您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原房主的迁出义务,可以采取保留部分尾款,等到其迁出后再付,或者约定一个违约标准,如果房主晚迁出一天,就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9-07-12 11:43:21

相关问题

  • 买房离不开签订购房合同,它能保障我们的财产不受损失,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约束买卖双方随意毁约的行为。签订合同很重要,如何签订购房合同更有讲究,一起来看看哪些事项我们尤其要注意。一、“不可抗力”的约定条款要有一般情况下,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购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责任。所以在签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写明确各种不可抗力。诸如你买房子时交了定金或者**,房子出问题了,你不想要了;再或者定金付了,新的调控政策出来了,你没有了购房资格,没法进行网签,你交的定金或者**可能就拿不回来了。这些问题就可能会导致你损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如果有了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那么就能帮助你降低损失。对于定金、**或者预付款退还的各种情况,卖方则会无条件把定金或**退还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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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买卖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的签订估计一天不能办完。因为你得先跟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交**款,交贷款的材料,银行查验之后才会通知开发商让你签订贷款合同。流程就是银行要求见到你跟开发商签订的买卖合同、**款收到证明、借款人的工作收入证明、学历证明、婚姻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然后通知你签订借款合同等一系列相关协议。然后暂时就没你什么事了,银行放款直接给开发商。当然,跟开发商签完合同以后,开发商会跟你收钱的,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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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面积差异的处理2,交房时间,逾期交房的处理3,产权证什么时间内办好4,装修标准基本就这些了,也没有别的了,都是格式文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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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其实这并不是真正的购房合同,也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签订这样的合同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此外,在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也应该先了解与开发商签订的是不是由当地房产部门同意规定的购房合同。2、明确具体交房时间大家都知道期房都是需要等上一段时间才能够交房入住,不像现房可以即买即住,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出现延期交房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为了确保购房者自身的利益,建议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3、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大家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4、重点约定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应该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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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第一项:关于五证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第八项: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陷阱: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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