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房屋面积 >详情

容积率超标办不了土地证怎么办?

157****3235 | 2019-07-17 23:28:26

已有3个回答

  • 134****794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只有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和其他代征用地面积,绝对不可能规定建筑面积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土地手续的前提之一,和建筑面积无关。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标明的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所以测算容积率,必须以建设而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

    查看全文↓ 2019-07-17 23:29:04
  • 138****9740

    查一查合同。购房合同一般都会对办证有期限规定,超过了没有办妥,你可以要求违约金,也可以要求退房。建议打官司起诉退房,一个人起诉,不要约定很多人,首先你约定了也还是要分开起诉然后合并审理,其次,一个人的事儿好解决,一群人的事儿就不好解决了。
    退房,**高可要求一倍赔偿,也就是说,假如你买房子花了40万,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你的40万,然后再给你40万赔偿。

    查看全文↓ 2019-07-17 23:28:55
  • 153****6560

    容积率是规划验收那块的,首先要规划建设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或者处罚后才能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7-17 23:28:43

相关问题

  • 按照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办理分户土地证,需要该开发商申请调整项目容积率,补办相关手续和补缴土地出让金共 30 余万元。

    全部3个回答>
  • 这个是需要开发商去解决的,您个人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跟开发商协商一下。

    全部5个回答>
  • 要申请变更建筑规划许可证

    全部3个回答>
  •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是各地政策有差异;二是与历史遗留问题有纠葛;三是处罚本身也是个技术活。举个完整的实例来说比较好:为进一步规范违法建设行政处罚行为,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对建筑项目规划核实阶段行政处罚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 适用范围本通知适用于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等五城区(含高新区)区域内,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建筑项目的行政处罚:(一)2010年9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二)建筑项目建成后,其建筑平面布局、层数、高度等实体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但实际建筑面积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确定的建筑面积的。二、处理规则(一)实际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实际计容面积”)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确定的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以下简称“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处理规则。1. 2010年9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3%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小于等于300㎡的,可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2)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大于300㎡小于等于600㎡的,按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5%处以罚款;(3)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大于600㎡小于等于900㎡的,按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7%处以罚款;(4)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大于900㎡的,按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2.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 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比例大于3%小于等于5%的,按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比例大于5%的,按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3.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期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项目,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比例大于3%的,按违法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以罚款。(二)地下实际建筑面积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确定的建筑面积,且地下建筑为商业服务业用途的,按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面积的建设工程造价的5%处以罚款。三、建设工程造价的核定建设工程造价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造价核定;若备案合同造价低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建安造价**低控制指标的,其建设工程造价按房屋建筑工程建安造价**低控制指标执行。四、出具容积率变化情况的函根据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关于增加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收入有关规定,实际计容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计容面积的建筑项目,市规划局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时,应向市国土局出具容积率变化情况的函。五、诚信管理 凡被行政处罚的建筑项目,纳入城乡规划信用信息管理,按照《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信用管理规定》要求,对建设单位和建筑设计单位作出相应处理,并抄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六、附则(一)各区(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执行。(二)五城区(含高新区)区域内A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及M类工业用地上修建的建筑项目,不适用于本通知。(三)本通知自公布30日后执行,有效期2年。

    全部5个回答>
  • 这个过高是超过城市规划部门在“两证一书”中的规定了还是说在销售环节出现了虚假宣传?如果是销售环节出现了虚假宣传……我还真是不清楚了,可能还是要咨询律师比较好了。但如果是超过了“两证一书”规定的上限,那么据我所知也不会赔偿个人,只会由规划部门进行处理,视具体情况而定看是怎么办。但考虑到已经入住,为维持社会稳定,肯定是不会拆除的。所以解决起来基本有两种方式:一是按照超出面积向土地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及进行罚款,并将超出面积充公。二是拖着……,因为如果房屋已经卖给了具体的个人,那么补交了土地出让金,缴纳罚款之后,势必要涉及一个上房产证的问题,如果顺利上了房产证,其他开发商也如是为之,城市规划部门将处于很被动的地位。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