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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提前还款违约怎么办呢?谁能说说呢?

132****6531 | 2019-07-29 13:39:59

已有4个回答

  • 132****7059

    根据按揭合同,提前还款实际上是构成违约的。一些银行为了限制提前还款,还提出了“实质性提前还款”的概念,通常表述为在12个月内,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金额超过了贷款本金余额的20%,即视为实质性的提前还款。
    有些银行要求,构成实质性提前还款的,借款人需要支付违约金。但这一表述并不是通用标准,一般关于提前还款及违约金,在合同中会有明确规定。像中国银行规定,1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收取三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1-2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收取二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2-3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收取一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3年以后,需要参照抵押合同为准。建设银行规定:1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将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3%人民币作为违约金;1-2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2%人民币作为违约金;2-3年内提前还款的,银行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1%人民币作为违约金;3年之后,无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9-07-29 13:40:30
  • 138****0557

    提前还款预约、办理、取消、扣款时间、还款金额/时间限制、是否有违约金/手续费/罚息等规定,因各城市差异,请查看贷款合同或联系贷款经办行、当地贷后服务中心确认!

    查看全文↓ 2019-07-29 13:40:25
  • 142****8428

    提前还款是指借款方在还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偿还贷款的行为。提前还款在某些情况下对借款人有利而对贷款人不利,所以是否允许提前还款以及提前还款的条件应予明确规定。提前还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款、提前部分还款且贷款期限不变、提前部分还款的同时缩短贷款期限三种情况。贷款银行只能受理自发放个人贷款第2个还款月起借款人提前还款的申请。
    为了限制提前还款,有些贷款机构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实质性的提前还款。各贷款机构对实质性的行为有不同的标准,但一般是指在12个月内,借款人提前还款金额超过了本金余额的20%。有些银行在这个概念下,要求借款客户支付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是在借贷款双方的合同中共同认可的条款,一旦借款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或大部分本金,借款人将支付一笔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是按照提前还款时的未结余额的百分比计算(一般是2%到5%);或规定若干个月份的利息。但较高违约金受到合同或法律的约束。

    查看全文↓ 2019-07-29 13:40:19
  • 146****1619

    1.为什么要交违约金
    为了限制提前还款,有些贷款机构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实质性的提前还款。各贷款机构对实质性的行为有不同标准,但一般是12个月内,借款人提前还款金额超过了本金余额的20%。
    2.如何收取违约金
    目前商业银行针对提前还款的违约金一般是分两种形式收取,一是按照提前还款时的未结余额的百分比计算(一般是2%到5%),二是若干个月份的利息。
    3.还违约金比例
    一年以内,罚款3%(**低3万);一年至两年间,罚款2%(**低2万);两年到三年之间,罚款1%(**低1万);三年以后,免收违约金。
    4. 目前大部分银行已经不收取违约金了,而部分收取违约金的,也都针对在贷款一年内申请提前还贷的,并且也大多以提前还款额或者利息计算违约金,极少依据本金计算违约金收取的额度。

    查看全文↓ 2019-07-29 13:40:14

相关问题

  • 提前还房贷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部提前还款,另一种是部分提前还款。全部提前还款是指一次性结清房贷本息。全部提前还款之后,利息计算截止到还清银行本息的当日,换句话说就是你借了银行多久的钱就算多久的利息。部分提前还款是只归还贷款的一部分本息,还有剩余本息未结清的情况。未结清的贷款本息,利息还是按照原有借款合同上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有优惠就会一直优惠下去)。对于部分提前还款未结清贷款余额部分,有两种还款方式可以选择,一是缩短贷款还款期限,月供数额不便;二是贷款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每月月供数额。相比之下,第一种更能节省利息。注意:“半年内不得提前还贷,提前还贷要交1%违约金”购房者需先查看贷款合同中有关提前还贷的要求,注意提前还贷是否须交一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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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全部提前还清全部提前还清不难理解,就是借款人将所欠贷款,一次性全额还清。这时,就可以持相关材料,到房管局办理撤销抵押手续,您就拥有了房屋的完全产权。2、部分在还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偿还贷款部分在还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偿还贷款又分为两种:一是每月还款额不变,缩短还款期限;一是每月还款额减少,还款期限不变。前一种的好处在于可以减少利息,省下一笔钱;后一种的好处在于可以减少月供,缓解还贷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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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此类纠纷,2003年司法解释规定了购房方催告权和解除合同权。从切实维护购买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发,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履行的,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在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的,购房方有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可比照房屋价格上涨或实际损失计算)的权利。对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可按照已付房款额比照银行逾期还款罚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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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等着明年开年集体放款,要算明年的业绩啊。2、本来住房贷款的利率低,收益不高,银行在额度低的时候肯定会选择收益高的贷款产品优先发放,导致你的贷款沉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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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只有这一套房子,考虑到日后生活问题,法院一般不会直接拿去拍卖。但也不是绝对的,要看法官了,理论上是不会的。但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既然欠了别人的钱,就要主动的归还。寄希望于法院不会强制执行,本身就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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