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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有土地证吗?要怎么办土地证呢?

146****6742 | 2019-08-02 15:12:53

已有4个回答

  • 141****6509

    不能办因为建筑法规定“不动产的买卖必须与不动产的土地一并买卖,土地转让也一样,土地转让必须与土地上的不动产一并转让”所以,即便是给你办了也是不合法的,是无效的

    查看全文↓ 2019-08-02 15:13:26
  • 144****5858

    根据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程序,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业务由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受理,申请者必须已经办理个人的房改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第一、申请材料,《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地籍调查委托书》和《土地登记申请书》(在受理点领取或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第二、申请人资格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属于房产共有的,还须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三、权属来源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分户平面图,《房屋共有权证》(房产属共有),房改房所在楼栋进行房改前的楼栋《房屋所有权证》和楼栋平面图,此项材料均为复印件。第四、如果涉及离婚析产和继承的,还须提供《析产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继承《公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房改房所属宗地存在土地抵押情况的,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书面证明;无抵押、无查封情况的,则须提供《土地登记查询情况表》等。
      整个办理过程为40个工作日。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分别为土地登记查询服务费50元/次;测绘费150元/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工本费5元/本。

    查看全文↓ 2019-08-02 15:13:21
  • 151****6007

    办理土地证流程
      一、对于已办理房产证,申请时提供材料不齐的,申请人把材料收集齐全就可按有关程序办理土地证;原用地单位未申请土地登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责令限期申请办理;原用地单位因注销、解散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等,代替原用地单位先进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可先以原用地单位的名义办理整宗土地的登记,再凭房产证办理土地分割登记。
      二、如原用地单位因超容积率建设或地价款、有关规费未缴齐导致无法办理土地证的,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原用地单位仍存在或未经清算程序即注销营业执照的,通过司法途径追缴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司法程序启动后即可办理土地登记;原用地单位经清算、注销营业执照后主体不存在,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已无法追缴的,市本级由各区政府提出免缴处理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凭市政府的批准意见办理土地登记。
      三、因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政策福利性用房改为商品房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予以分类处理:属于政府下属指挥部或国有房开公司开发的,经原开发主体的市、县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共同认定,并出具书面地价款结算承诺书后,可补办用地手续,再办理土地登记;属于非国有单位开发的地块,可咨询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改变土地用途后,出让合同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部分不符)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对与原批准用途一致的部分,凭房产证办理土地证;改变用途的部分,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由国土资源部门报政府补办土地用途更改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再办理土地登记。
      五、原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其原有国有划拨土地建设职工宿舍,经房改后售予本单位职工,并已领取房产证的,按市政府有关批文办理土地证。
      六、已办理房产证但因征地、供地等手续缺失,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又分三类情况处理:征地、供地手续不齐的,先补办农转用、征收、供地手续,再办理土地登记;因政府原因造成供地对象与实际开发主体不符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可补办转让手续,并按转让行为发生时的标准补缴有关税费后,再办理土地证;未经过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的,由原用地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负责办理规划、建设验收后,再申请土地登记,各相关部门免予处罚及追缴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9-08-02 15:13:15
  • 157****2767

    房改房没有土地证,因为房改房不是像商品房那样,向国家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房改房没交过土地出让金。这也就是房改房交易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原因。房改房经过过户以后,就变成商品房了,但依然没有土地证。土地出让金的标准,各地不同。
    只要是在房管局登记备案了的房子,即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也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可以正常交易的。
    现在很多新建的商品房就没有土地证,简化手续,两证合一了。

    查看全文↓ 2019-08-02 15:13:09

相关问题

  • 我们首先要原单位申请领取总的土地使用证,参与房改的干部职工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房改单位持房屋销售的协议和房改办的批准文件,统一到土地所在区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1、对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对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对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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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首先要原单位申请领取总的土地使用证,参与房改的干部职工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房改单位持房屋销售的协议和房改办的批准文件,统一到土地所在区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1、对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对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对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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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没有土地证。因现在不动产登记正常情况下。个人没有土地证,还要补办土地证,当年办理了出让手续。如果真的没有土地证(有的地方当年没有法律意识。如果只是划拨土地。房改房多是划拨土地,也有一些部门,过户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要过户的话,如果已经办理了出让手续的,常情况下是可以办理过户的,房改房也是有土地证的,没办土地证也办理房改房登记),只能说土地证在原来的单位手上,需要土地和房产一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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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房是不一定有土地证的。具体的还需要根据看卖方能否提供土地证,若是提供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以及身份证的名字一致,那么是有土地证的。若是没有土地证而有房产证的房产,通常都不影响产权功能的发挥,也就是拆迁或征用的补偿在内。往往是只要有房产证,则房产交易就是合法的,因为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通常情况下,房改房土地证的办理往往是比较简单的,只需要申请人提供符合标准的申请材料即可。具体的有以下几点:1.政府或房改办批准房改的有关文件;2.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房改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4.房改单位土地使用证(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副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即可。

  • 有点,只是有些是单位的大土地证。取得房产证后可以办理土地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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