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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取出来吗?怎么才能取出来?有什么条件?

136****9321 | 2019-08-05 15:18:35

已有5个回答

  • 141****7253

    公积金的特点有:

    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查看全文↓ 2019-08-05 15:19:22
  • 151****0175

    要取出公积金,职工需要同时满足一些条件并且在合适的情形条件下才可以取出来:

    职工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

    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职工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满足条件的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本人和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查看全文↓ 2019-08-05 15:19:15
  • 135****7329

    1.公积金:

    从总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成的,用于扩大再生产等方面的资金。如用于购置农机具、耕畜,进行农田基本建设的投资和扩大企业投资等。


    2.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查看全文↓ 2019-08-05 15:19:06
  • 154****9487

    购房公积金提取:
    1、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头次公积金提取:

    (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4.大修住房公积金提取:

    (1)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5.自建住房公积金提取:

    (1)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建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6.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公积金提取: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3)**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7.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

    (1)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9.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公积金提取:

    (1)《突发事件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

    (2)所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发生的突发事件,需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职工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予以核实后出具的提取证明;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6)如遇重大疾病,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医院的诊断证明;b、医院提供的个人药费支出清单; c、其他重大疾病还须提供家庭收入证明,d、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没有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7、如遇不可预见事故和灾难,除提供本条1至5项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a、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b、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c、家庭收入证明。

    10.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查看全文↓ 2019-08-05 15:18:59
  • 144****7098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查看全文↓ 2019-08-05 15:18:49

相关问题

  • 提起住房公积金,通常想到的都是公积金贷款购房、还房贷、付**等作用,总之离不开一个“房”字。但记者近日从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乐山的住房公积金可不仅限于用在住房上,要是您或直系亲属生病了,符合条件的,也能提取公积金支付医疗费哦。从字面理解,住房公积金就肯定和房子有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乐山的住房公积金在“房子”上的用法就有六种,分别是:购房付**;按年提取还房贷(与提取公积金付**只能二选一);提取余额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支付租房费用;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棚改户提取余额偿还房款。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对后三种用法的了解程度并不高,每年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这些支取业务的人极少。“有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对住房公积金的理解不够,他们认为自己的收入不够在城区买房,所以即便单位给自己缴交了住房公积金,实际作用也不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在住房公积金的七种用法里,至少有两种就是针对农村进城务工人群的。他介绍,住房公积金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如果暂时不想建造、翻新、大修自有住房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还可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租房费用。“只要是乐山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房费用。”工作人员介绍,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可每年申请从本人和配偶账户余额中一次性提取当年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性收入规定比例以上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受房租与收入比例的限制。棚改户提取余额支付剩余房款就更简单了,只要您是乐山市范围内的棚改户,棚改还房较大需要您支付剩余房款的,都可以携带相关材料提取自己或符合条件的家人的住房公积金付房款。  前面说到了住房公积金在“房子”上的六种用法,接下来,我们就说说其“非住房”的用法。据工作人员介绍,在乐山市范围内,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一旦本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自己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患省级(或市级)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所规定的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医保定点医院或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支付证明、本人和配偶及子女身份证明,可申请合计提取本人、配偶、子女账户余额中**多不超过个人应负担医疗费用的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家可别小看了这一条,在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急需救命钱的时候,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能帮上大忙。”  除了患病,如果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的,可凭相关单位灾难事故处理情况证明和家庭收入证明,以及缴存人和配偶、子女的身份证明,在灾难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从本人、配偶、子女账户余额中合计提取**多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的住房公积金。记者了解到,根据乐山市相关规定,有十一种情况可以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二)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支付**款的;(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四)非配偶缴存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自住住房的。(五)离休、退休的;(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七)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八)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性收入15%以上的;(九)职工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一)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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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买房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吗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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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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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想要把公积金全部取出来的话,是要等到退休年龄之后才可以的,在你退休之后可以取出来的钱包括本息。2、但是,假如你还没有等到退休,想要中途把公积金取出来的话,是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的,比如说购房或者是建户的时候。3、假如你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单位,在职期间你自已交的公积金是可以申请提取出来的,但是这也就意味着单位交的就归公了。不过如果你找到了新的单位,并且新单位可以为你继续缴纳公积金的话,是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的,也就是把公积金转移到新的单位,这个时候是全额转移的。假如你想要办理公积金支取的话,可以在当地的公积金正规网站上预约一下,得到一个排号,如此你就可以按照上面所给出的时间去提取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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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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