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公积金 >详情

能用公积金还商业贷款吗?可以吗?

133****4918 | 2019-08-06 07:59:33

已有5个回答

  • 153****2423

    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用商业贷款,这种方式是组合贷款,即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时,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查看全文↓ 2019-08-06 08:00:51
  • 137****6769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用来还商业贷款的,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之前买的房,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件,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可以提出来还商贷的。具体所需材料根据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不同,要求也不同。

    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明白卡》第三条 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期间已归还的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偿还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所需材料:提取人的身份证;《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借款合同;购房合同(二手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证》);已归还贷款本息明细单。

    查看全文↓ 2019-08-06 08:00:44
  • 154****3301

    可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查看全文↓ 2019-08-06 08:00:39
  • 137****0272

    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用商业贷款,这种方式是组合贷款,即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时,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须知》第一条 组合贷款的概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时,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第二条 组合贷款申请对象。凡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款的职工,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8-06 08:00:34
  • 154****0685

    如果您的商业贷款还款满一年,
    公积金缴纳满一年的话,
    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贷款的,利息会节省很多。
    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来偿还商业贷款或者随意支配、
    1、经过你的贷款银行的同意。
    2、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表,

    查看全文↓ 2019-08-06 08:00:26

相关问题

  • 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用住房公积金还款,流程如下:1、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2、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表(需加盖银行公章)。4、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

    全部4个回答>
  • 可以的。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职工购买自住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在符合相关条件下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时只能一次性提取有效文件批准当月(含)前的余额,且不得超过购房费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全部5个回答>
  • 不算公积金贷款,只能是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低月缴存额;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全部5个回答>
  • 公积金能每月用来还贷款以下是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的几种方式:(一)逐月提取转账还贷  1.关于申请条件。  (1)取消原来申请时“职工账户需有6倍的月还款额的余额”的限制条件,改为:在本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且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也就是说,申请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对职工账户中的余额多少不作要求。  (2)在此基础上,取消了“职工账户中的余额不足时自动终止”的规定,即职工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只要申请一次,整个还贷期间都有效,通俗讲,就是“一次申请,持续有效”。就算职工账户中的资金不够扣还每月还贷额,其申请也不会终止,只是暂时转到银行卡扣款,等到职工账户中的金额又够扣还一个月的贷款额时,公积金系统又会自动回到职工公积金账户中扣还贷款,无需再次申请。  (3)取消“申请时贷款应没有逾期”的规定。也就是说,现在不管贷款有没有逾期,职工都可以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还贷。2.关于提取额度。  (1)提取额度为职工每月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本息额,包括逾期部分。也就是说,如果职工申请提取还贷时有贷款逾期的情况,则公积金系统会自动计算你申请时当月应还款额和逾期本息金额,如果职工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足够偿还应还款额和逾期部分,则公积金系统将自动扣划相应资金转账还贷。  (2)逐月提取还贷委托生效后,每月15日前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转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划转时如果同一笔贷款的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