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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如何抵扣个人所得税好呢?应该怎么查询呢?

151****2002 | 2019-08-07 14:10:26

已有3个回答

  • 155****3142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高一级为45%,**低一级为3%,共7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查看全文↓ 2019-08-07 14:10:49
  • 138****5344

    所谓房贷利息抵税,一般是指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扣以个人所得税。
    假设购房者A在一线城市购买总价250万元的普通住宅,**50万元,剩余200万商业贷款贷20年,月均还款额将达13927.74元,其中5594.40元是利息支出。购房者A的税前月收入是2万元,按照现在的个税政策来算,扣除四金、税基等应纳税2459.02元,但是如果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抵扣,那么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购房者A的应纳税额为1097.42元,减少1361.6元,相当于节省了利息支出的24%。相比于购买普通住宅的购房者,这条政策对于购买高档住宅且工资水平较高的人群减负效果更佳明显。

    查看全文↓ 2019-08-07 14:10:45
  • 157****4608


    1、所谓的房贷利息抵扣个人所得税,是指将房贷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也就是说,每个月发工资的那天,在算你该交多少个税时,你的房贷产生多少利息,你的工资就减去多少钱再去算个税。
    2、**大受益者其实是城市居民。房贷利息抵扣个税能够直接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需求,缓解房贷压力重、供款多且利息高的局面。
    3、从政策层面来看,房贷利息抵扣个税迎合了经济体制改革下财税体制改革的需求;发展角度来看,能降低购房者按揭贷款符合目前楼市去库存导向;从消费角度来看,能降低购房成本等于提高了可支配收入,能够刺激房地产行业以外的消费。

    查看全文↓ 2019-08-07 14:10:37

相关问题

  • 房贷个人所得税一个月只能抵扣1000,房贷个人所得税扣除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夫妻两人各扣除一半,另一种情况是夫妻一方扣除全部,这两种方法的总金额是一样的。对于已婚人士,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去购买房屋,都具有房产资格,那婚后可以选择两人各自按照规定对一起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每个人五百一个月,合起来还是1000一个月。如果是单身人士或者夫妻选择其中一方独自按照个人所得税扣除的话,那么就是抵扣1000一个月,房贷个人所得税需要每年都重新申请一次,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只有首次贷款买房才可以用个人所得税抵扣房贷,第二次买房贷款是不可以用个人所得税抵扣的。而且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期限不得超过240个月,每年12个月,相当于20年。

  • 没有人这样的抵扣过,也只是听说,具体也没做过。  个人所得税的抵扣须知  1、 抵扣对象为在本市购买或者差价换购商品房住宅并在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包括中 外籍),必须是商品住宅产权证的法定拥有人,且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相一致。购买二级市场商品房、平价房以及购买拍卖商品房若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产权证,也可享受抵扣个人所得税计征税基。售后公房不属于享受对象。  2、 凡在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购房的个人,可以享受抵扣。购房以 支付购房款并取得第一张销售发票开具时间确立购房日期,购买期房的可以98年6月1日以后的销售发票确定购房日期以及抵扣额。当产权证登记日期早于销售发票开具时间并早于98年6月1日的,不予登记。当产权登记日期早于销售发票开具时间并不早于98年6月1日的,以第一张销售发票开具时间确立购房产日期。  3、 不论购买现房或期房一律凭购房合同(预售或正式合同)、商品房抵押合同、购房发 票、产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若产权拥有人为二人以上的,应同时提供)等正本和复印件,办理登记。凭登记卡、产权证、身份证或护照以及纳税凭证办理退税。 由本人亲自办理登记。领取登记卡可以选择亲自领取或邮寄。结算处受理抵扣登记后,在购房者的产权证上加盖"已登记退税"章予以注销。购房后六个月内,因未取得产权证不能前来办理登记的,可延至取得产权证后办理登记,**后截止日期为2004年3月31日。  4、 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产权证均注明房屋为多人共有的,则共有人应推举一人为主申 请人,由主申请人携带其他申请人的委托书,办理登记,不得放弃任何人的登记权。但可以自行选择抵扣者中的某几个或全部享受抵扣退税,也可以自行选择允许抵扣的纳税凭证中的某些凭证进行抵扣。  5、 购房者抵扣个人所得税计征税基不受购房套数的限制,只要纳税人有足够的个人所得 税计征税基予以抵扣,可以多次登记。  6、 购房者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高不得超过购房者购买或者差价换购商品住宅所支 付的购房款与贷款利息总额(由银行提供证明)之和。购房款的金额以销售发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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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贷个税扣除标准是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房贷个税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只能扣除首套房的贷款利息,并且还受本人交纳的个税限制,所以具体是多少还要依照本人的情况来看。

  • 个人所得税抵扣房贷利息是新个税法的内容,具体操作还未通知。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不过,为了让老百姓尽快享受到减税红利,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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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贵企业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应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以内的实际缴存额度,且基数不能超过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是于支付时代扣代缴,因此,贵公司每月按工资的20%扣业务保证金,年底按完成任务比例返还的形式支付给个人,那么应于支付给个人时并入支付当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此并没有可以分配到12个月的特殊规定。但如果符合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范围,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且该办法一年中只能适用一次。否则,则不能适用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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