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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尚什么时候交房合适?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32****3558 | 2019-08-12 13:55:40

已有5个回答

  • 158****3066

    a钥匙1把b1把c4把,a是装修用的,装完后用b开门后a就费啦,c和b通用。

    查看全文↓ 2019-08-12 13:56:06
  • 137****4602

    他们的解释是:八月份天气热的时候施工速度慢,工期往后延了!说是十月中旬交房!

    查看全文↓ 2019-08-12 13:56:01
  • 131****7228

    1.免除收房伤痛,从签合同开始

    为避免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建议消费者在买房时选择资信良好的开发商,将风险控制在前期。
    签合同时应明确各有关细节,包括收房时间,收房程序(如先验房,无异议后再收房等);验房时从配套设施到房内各项交付物指定的具体详细验收标准,**好附上设计图纸及施工图,并在合同中注明以其为准。同时注明收房时原开发商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都可成为房屋结构验收标准。**妥当的做法是请上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分析购房合同中有无标注不明或易造成歧义的条款陷阱,免除收房时的麻烦。 越来越多的准业主们即将面临入住问题,开发商将把自己梦寐以求的房子交到自己手中,可是如何收房,有什么交房标准吗?是否是开发商发了入住通知就算交房了呢?当然不是,下面就是一些收房入住必须了解的一些问题。

    查看全文↓ 2019-08-12 13:55:55
  • 156****4951

    所谓“交房时间”,是指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在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过程。
    二、交钥匙能否算交房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
    **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说,审判实践存在着许多当事人因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理解不同而发生的争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认为“房屋交付使用”就是“交钥匙”,而买房户则认为,“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领取房屋钥匙,还应同时办理交付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由此就引发了许多纠纷,这主要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
    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
    在此约定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买房户“交钥匙”,而且还应当将房屋所有权移转于买房户,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8-12 13:55:51
  • 137****5883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8-12 13:55:47

相关问题

  • 交房时间要问开发商或者售楼处才可以其它人无法回答,即便回答了也不权威。一般购房合同里面肯定有写明交房的时间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延期不交房也会有相应的责任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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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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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世茂锦绣长江四期已经在2014年9月交房,百万级大盘开发进入中后期,居住价值凸显,鹦鹉洲长江大桥通车在即,交通条件良好,项目临近的新港长江城项目规划已落地,也将于近期面世,预期售价将高于本项目。锦绣长江目前在售楼栋一线观江,售价较其他滨江项目低,特别是其10#楼150平米三房户型,可观江,但在定价上并未体现观江价值,值得购买。

    全部4个回答>
  •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全部5个回答>
  • 如果开发商的开发手续是齐的,即有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证,没办证只有两个原因:1、验收没完。2、税没交完。第一个原因。你不要笑,我都住进去了,还没验收完?但许多情况就是这样,住了多年,房子还没验收。因为房屋验收涉及8个以上部门,一个没验收,就算没验收完,没验收合格的房子是不能办证的。你去查开发商,看验收完没?首先是质监站的验收,再是消防验收。这两个部门都有验收文件的。还有园林、国土环保等,**后是规划部门。你可查开发商的规划许可证是临时的,还是正式的,如果是正式的规划许可证,就说明该项目验收完了。为什么没验收?一是不合格,或技术资料不全,或是有些指标达不到规划要求需交罚款但开发商没交等各种原因都有。我提醒你,如果验收没完或验收不合格就非常麻烦的,因这样的话永远都办不了证的。第二个原因,税。因为只有税务局给你开了完税证明后才能办房产证的,如果开发商没把税交完,就开不了完税证,也就办不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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