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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和新城二期什么时候交房呢?应该怎么做呢?

155****3584 | 2019-08-16 16:09:50

已有3个回答

  • 136****8940

    这个时间你要具体咨询开发商才行
    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

    查看全文↓ 2019-08-16 16:10:10
  • 154****1597

    1、所谓“交房时间”,是指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在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过程。
      2、房屋的交付时间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约定明确的一项条款。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关于房屋交付时间的具体规定,因为合同的履行时间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事项,何时交房只能由合同约定。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约定交付时间。所以,具体的交付时间不存在法律规定的问题,而是协商约定的问题。当然,法律对于房屋的交付标准是有规定的,即必须已经通过竣工验收。

    查看全文↓ 2019-08-16 16:10:04
  • 154****8476

    这个交房情况得看楼盘的建设情况和开发商的资金状况,如果房屋没有按时交房的话,你是可以向开发商索取赔偿的

    查看全文↓ 2019-08-16 16: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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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房源目前有万里雅筑的二期,售楼处都装璜好了,估计马上出售,就在真金路靠近交通路,还有一处就是新村路上的中环晶品苑。另外靠近兰皋路铜川路的品尊国际二期也推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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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交房时间是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2、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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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坐 339路, 在 马池路环湖路口站 下车 ,步行70米,到达东西湖区环湖路。 2,坐 713路, 在 环湖路东段站 下车 ,步行90米,到达东西湖区环湖路。 3,坐 730路, 在 马池路环湖路口站 下车,步行40米,到达东西湖区环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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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时间都是双方约定,一般在主款付完后就可以交接了。如果卖主过了约定期限还不交房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他支付租金、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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