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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御景阁什么时候交房才可以呢?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47****8900 | 2019-08-20 14:42:03

已有3个回答

  • 155****2588

    11月底前42个城中村完成拆迁《方案》要求,市内五区要全面加快本辖区城中村拆迁进度,在完成26个城中村拆迁的基础上,加快西古城、休门、陈章、南简良、振一街、振二街、小安舍、西三庄、田家庄、位同、南焦村、南豆村、留村、南辛庄、西仰岭、赵村等16个城中村拆迁改造进度,确保11月底前42个城中村完成拆迁,拆迁总量达到787万平方米以上。近期拆迁的只有西仰陵没东仰陵,拆迁还得晚些。具体时间还没确定。

    查看全文↓ 2019-08-20 14:42:21
  • 156****6266

    石家庄上河原著房产证是在石家庄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的,单位地址在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号。
    一、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来确定,也就是“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延迟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超过90天的,业主完全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追究逾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违约金的标准,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查看全文↓ 2019-08-20 14:42:17
  • 141****2544

    石太高速 从石家庄裕华路下高速又俩口去市区口开发区口 从开发区口下高速 下高速直行第二红路灯天山大街 完向南走右转 再直行第四红路灯向东走 左转 再直行早走1000米左右路北北豆

    查看全文↓ 2019-08-20 14:42:12

相关问题

  • 这个问题就由我来回答一下吧,虽然以前经常往开发区比较熟悉,但是近期出差,有些脱节,如有不足之处还望多多包涵首先是连做楼盘的共同点:都位于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并且两个项目都已经是五证齐全的靠谱房,一心要买市证的人群终于可以放心购房了。开放商、证件及社区园林:同祥城:作为同祥金石地产鼎力开发的项目,开发商秉承先建景后建房的理念,其社区内部园林建设有实景,居住环境算是不错,这一点也因了不少购房者的目光,为其增加了一些成交砝码。想象国际则由河北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打造,亦是周通村改造项目,目前在售房源已经不多,不知后续是否会推出新的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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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时间要问开发商或者售楼处才行其它人无法回答,即便回答了也不权威。一般购房合同里面肯定有写明交房的时间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延期不交房也会有相应的责任划分的1,五证: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第四个是《建设工程施工证》(建设局),第五个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2,预售证是五证里**后一个办理的证件,是房管局负责审批办理的,你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如果预售证已经办理出来了,说明该小区的五证是齐全的,可以放心购买的!3、只有五证齐全且小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新房通常三个月拿到房产证,二手房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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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你要具体咨询开发商才可以具体的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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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投景苑是云投中心的住宅其中的一部分,已经交房了的,都入住了,要是喜欢的话可以去那边问问二手房。云投中心比较高的两栋是擎峰金融中心,听说都卖出去了,一栋是云投集团总部入驻,另一栋是富滇银行总行入驻。小点的三栋是尚云智慧中心,好像都是2017年年底左右能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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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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