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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盖住宅的房子有什么缺点?

147****1641 | 2019-08-25 00:07:17

已有3个回答

  • 148****9593

    商品房这个概念是不正规的
    你指的是否商业用地上的办公房,作为居住使用?
    这样的话房产的使用年限是按照办公楼的,水电气电话电信都相对住宅性质的房产要贵,物业费一般也会贵一些。
    商业用地改住宅是违法的,也许开发商有能力办出一部分手续,但是有产权隐患,除非他们有能力变更用地性质,否则不建议购买。

    查看全文↓ 2019-08-25 00:08:08
  • 134****6116

    土地使用权只有四十年,水电都得按商业用水用电来计算价格,天然气应该是进不了各家各户的。
    应该说商业用地上是不允许建设住宅的,所以盖起来的房子不能叫住宅。不过开发商一般都用奇奇怪怪的名字来忽悠人

    查看全文↓ 2019-08-25 00:08:02
  • 146****5548

    首先日常生活的成本不同,商住用地里的住宅水电费是按照商业用水、用电的标准来收取的,而住宅属于是民用住房,水电费是按照民用水电标准来收取的。
    其次是解决户口规定的不同,商住用地里建筑起来的项目是商业用房,是商业性质的,不能够解决户口的问题,如果是住宅用地就可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要求,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解决户口的问题。

    查看全文↓ 2019-08-25 00:07:58

相关问题

  • 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点:1、使用年限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高为70年,商业用地**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你不会赔30年,但会多缴一些土地出让金,因为40年后的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比现在的贵!2、交易税费初次购买或者转让时的契税按照3%收取,而住宅为1.5%;如果国家开征物业税、土地增值税,商业用房的标准也会比住宅高3、按揭方式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长贷款年限10年4、日常生活成本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如水费:3.7(住宅)/5.6(工业商业)/6.1(宾馆、饭店、餐饮业)5、设计标准设计导向不同。公建物业受朝向、采光、进深等限制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较高。6、落户问题无法迁入户口优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关于保值性开发商能将土地建造成本都较高的商用房,改为住宅出售,主要由于住宅可变现性强,风险小,销售速度快资金回笼时间短等因素,当然,**关键的原因在于区域的住宅稀缺性强!能实现较高的利润价值。因此购房者在购买这类住房时,往往也是由于缺乏其他的选择导致的,房产相应的保值性也比较好。2、关于建造标准非住宅的房屋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关要求,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都较高,对开发商而言,成本将提高,但对购房者的使用影响不大。3、可以注册公司2006年6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正式下文:公司登记注册时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包括公寓、别墅)"的,房屋用途的表述无法辨别是住宅或商业用的(如商住、综合等),均不予登记注册。因此,非住宅类房产,可以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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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商住用地可以盖住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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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商业用地在实践中往往不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在商业用地上盖起的住宅,一般情况下按40年使用期。而住宅用地上盖的配套底商(一般来说,部分群楼底商)一般情况下是按50年或7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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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批地时写着商住用地,那么可以盖住宅楼;如果批地时只写商业用地,那就只能是商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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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竣工后,应到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由登记部门通知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现场勘测,待勘测数据确定后,权属管理部门需要通知土地管理部门**后核定地价,还要审核该项目是否按规划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是否按规划的面积建房、地价款**终缴纳的情况以及拆迁安置结案情况等。只有在上述内容全部审核无误后,才能确认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即俗称开发商的“大产权”。开发商在取得大产权证后,才能办理买房人的房屋产权证,即小产权证。通常,购房者在办理“小产权”时,开发商应履行协助的义务,告知购房者应准备哪些申请的材料,购房者亦可以在当地的官方网站上查询申领房屋所有权所需的材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因此,购房者在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30日内就可以申领到房屋的权属证书,即上面所述的“小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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