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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买房子到期了怎么办?

144****9825 | 2019-08-26 15:20:45

已有3个回答

  • 148****7311

    房产证标注的时间,是指该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
    住房产权,自你买下,办理完毕房产证,缴纳完毕税费,永远是你的。
    到期限后,根据物权法规定,你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这土地,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查看全文↓ 2019-08-26 15:21:20
  • 143****3643

    房子买了之后,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年限到期之后续期。

    但是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其年限是永久的。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查看全文↓ 2019-08-26 15:21:16
  • 145****5681

    新房的话一般都是没有建成的,或正在建的,先确定要买和开发商谈好条件,签订合同,之后就等着住进去吧。二手房子是现房,看好房子,和房主谈好条件,签订合同,再去房管局,地税局等交上相关费用,过完户即可住进去了

    查看全文↓ 2019-08-26 15:21:11

相关问题

  •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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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农村宅基地的特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第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则是有限制的,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指的便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目前,中国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商业用地一般为50年。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1:是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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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涉及到产权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了的处置办法,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相关法规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对住房用地,期限为70年,《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但续期时如何交出让金、交多少,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规定。2、对停车位,大多数小区只出售使用权,而不出售所有权,其使用年限一般也是70年。到期后的处置办法开发商就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约定,事实上在目前他们也给不出来,他们所获得的土地开发权也是到期了。3、如果二手房只剩十年,并不是说只能住十年,期限届满也是自动续期。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种说法,商品房产权年限具体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质密切相关的。商用的是40年的、商住两用的是50年的、商品房居住是70年的、房子到期后可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和国家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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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住房的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依照住房性质分为:商品房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产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业主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物权法》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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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少网友对于房子的产权期限不是很了解,70年住宅产权的房屋到期后该如何办,是产权自动延期还是向相关部门补交一定金额?对于这个问题,小编总结了一下商品房产权到期的说明及新闻报道,以供参考。商品房产权到期了怎么办?现在的商品房一般是70年的产权,到期后房子该怎么办呢?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居住用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这就是所谓的“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70年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相关报道商品房产权到期续期有偿无偿尚无定论拿什么面对住宅用地产权的70年大限中国只有两种土地所有权,一种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出让和转让的都是这种土地;另外一种是国家确切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这种土地想出让或者转让,必须先收回国有。也就是说在中国,能出让和转让使用权的土地,只能是国有的土地。即便按照《物权法》国家以便民、利民的角度,自动为你续期了,它也有权力伸张建立在国有土地所有权之上才有的使用权相关租金和权益。可以说,使用权到期的土地,不可能一律免费续期,也不可能普通住宅和商业住宅一视同仁。而对将来继续经营商业地产免费续期,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还会使得国家难以收取土地增值的利益。住宅产权续期模糊昭示未来权利隐忧《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其**大的价值指归,也就在于对那些土地管理中目前尚不明晰的地方,进行制度补充与完善。这实际要求,对于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的续期,不能再留下太多的空白,让老百姓在无法预期的想象中去耗费精神。遗憾的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实际上就是在把清晰明确的规定转化为模糊空泛的表达。很显然,这种“模糊对模糊”的制度文本,无法起到法制完善的功能,只能说明立法精神品质的倒退。这样的立法,只能让无数捧着房产证和土地证的业主,想不明白在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到底是否需要重新掏钱买地?商品房产权到期无偿收回让拼命买房成博傻游戏70年后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有偿金额又会是多少,法律从未明确。落实到地方操作层面,商品房产权到期是完全有可能将“自动续期”操作成“无偿收回”的。就说现在,那么多刚建成没几年的房子不是马上就以“危旧房改造”的名义强拆了吗?更何况,《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出让人收回”甚至“无偿收回”,未必不能成为那个“有关规定”。住宅用地产权与房产税相互抵触住宅用地产权续期无偿or有偿收回不可贸然行事按照房产税的本来逻辑,其征税对象只能是建立在私有土地上的物业,每年征收该物业总价值的某一百分比。而目前数十个国家开征物业税或房产税,它们并不需要业主交纳一笔钱作为土地价值,而只是对物业的总价值每年征收大约1%的税款。目前中国商品房的业主们,是通过交纳了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取得了名义上70年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获得了70年土地价值的拥有权。目前传出试点的房产税,不管是不是仅对所谓的高档房产征收,还是对于超面积超套数的物业才征收,但都是对纳税对象的总价值进行征税,这等于默认了物业的永久产权。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70年土地的使用权,将必须自动的、无偿的、永久的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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