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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房子四十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131****7914 | 2019-01-23 12:29:36

已有3个回答

  • 135****4516

    房屋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
    住房的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
    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依照住房性质分为:商品房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产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业主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物权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1-23 12:29:58
  • 145****8000

    根据国家规定:产权满七十年,可以向国家土地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就还可以继续使用。但是每个城市规划大概是三十年就要拆迁,所以你有可能等不到四十年就又换新房了。

    查看全文↓ 2019-01-23 12:29:52
  • 142****0575

    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

    如果续期问题“有法可依”,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即便国家批准了续期,对于采用何种方式续期,新的年限怎么制定,续期费用的标准如何,各方也存有争议。

    查看全文↓ 2019-01-23 12: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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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到期可以续,需缴纳一定费用,不过40年房龄的房子一般都规划了,哪有40年房子存在?早就拆迁了!!!

    全部4个回答>
  • 一、商住用房,是指楼盘以商业立项,但以住宅名义对外销售的房屋。因限购政策和价格,大量一线城市的刚需人群选择了购买商业性用房来自住。二、但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三、如果续期问题“有法可依”,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四、即便国家批准了续期,对于采用何种方式续期,新的年限怎么制定,续期费用的标准如何,各方也存有争议。根据现有法律来看,很可能会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样自动续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缴费。

    全部3个回答>
  • 一、商住用房,是指楼盘以商业立项,但以住宅名义对外销售的房屋。因限购政策和价格,大量一线城市的刚需人群选择了购买商业性用房来自住。二、但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三、如果续期问题“有法可依”,根据我国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四、即便国家批准了续期,对于采用何种方式续期,新的年限怎么制定,续期费用的标准如何,各方也存有争议。根据现有法律来看,很可能会由业主缴纳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样自动续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缴费。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国家规定:产权满七十年,可以向国家土地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就还可以继续使用。但是每个城市规划大概是三十年就要拆迁,所以你有可能等不到四十年就又换新房了。

    全部3个回答>
  • 四十年产权的房子到期后我国的相关规定来延续使用的年限,所购买的房屋,如果签署了相关的协议,可以按照之前约定好的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话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来处理,一般情况之下需要提前一年的时间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且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如果房子不属于危房,还可以继续居住,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不影响后续的正常使用。不管是40年的产权,还是70年产权的房子,如果土地的使用人想要继续使用土地还是要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一般会按照成本价收取。如果在到期之后也没有提出申请,同时也没有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会无偿收回土地的使用权。目前70年产权的住宅,在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