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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还有房贷怎么办才好呢?谁能说说呢?

136****9472 | 2019-08-28 15:40:09

已有4个回答

  • 137****1486

    首先,房子是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接揭所购,所以即使房产证写的是你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房屋增值部分应为共同财产,房贷虽然是你办理的,因在夫妻存续期间,属于共同债务,该房屋还没有还贷完,所以法院在判决时,也不会明确你们俩任何一人拥房屋所有权,而是判房屋由谁继续居住并还贷。他你母虽然出资,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应将其视为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与。如果谁**后拥有房屋,应将已经支付的房屋价款的一半及**部分的一半支付给对方。

    查看全文↓ 2019-08-28 15:40:33
  • 135****7885

    婚后共同债务,共同偿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查看全文↓ 2019-08-28 15:40:25
  • 134****3308

    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的归属及由谁还贷,在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协议生效,按照协议执行即可。

    查看全文↓ 2019-08-28 15:40:21
  • 133****6178

    根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是婚后买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现在的市价分割,由要房子的一方给另外一方现金补偿。

    如果婚前购买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按按份共有分配。

    查看全文↓ 2019-08-28 15: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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