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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建房需要哪些审批手续呢?

155****4382 | 2019-09-04 00:12:10

已有4个回答

  • 148****0882

    在国有土地上建设房子,需要五证两书。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土地前,必须经城市规划规划负责人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符合才能依法法律建设房子,不符合是不允许建设房屋的。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土地前,必须经城市规划规划负责人主管部门确认,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

    3、《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们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得到法律凭证,这个证书主要说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使用面积、年限、和“四至”范围。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书》。这是建设单位进行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这个证书建设的房子是违法的。

    5、《房子销售许可证书》。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开发商,销售房子的批准性文件。

    6、“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查看全文↓ 2019-09-04 00:12:54
  • 151****9986

     房产证办理流程:
      一、提供所需材料
      二、进行产权登记
      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四、注意事项: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 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房产证办理所需材料:
      1. 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⑴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⑵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⑶购房人为单位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房产证办理所需费用: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查看全文↓ 2019-09-04 00:12:48
  • 137****1038

    需要到建房管理部门申请建房许可证、之后才能建设。
    国有土地建房审核流程如下:
    一、申请受理
    (一)申请人提交资料:
    1、用地者申请报告;2、身份证和户口本证件复印件;3、规划许可证。
    (二)工作标准:用地者所提交的材料齐全、真实、规范、有效。
    (三)本岗位责任人:全程代办受理窗口(代办点)
    (四)岗位职责及权限:建设用地项目的预审。用地者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真实、规范、有效,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指标及城市或乡(村)规划。资料齐全、符合规划要求的,转全程代办员,填写《国有土地建房报批表》。如不符合有关要求,不予受理,对不符合规划的,告知申办人;申报资料不全的以书面形式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投诉渠道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五)时限:1个工作日
    二、初审
    工作标准:1、申办材料齐全、真实、规范、有效;2、权属清楚;3、其他相关资料符合规定。4、片区所工作人员对资料齐全的,进行实地调查。
    (二)片区所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调查,符合要求的制作上报资料,并上报片区所所长审核。
    (三)本岗位责任人:片区所所长
    (四)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建设用地管理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建设用地,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终结审批,但必须说明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退全程代办受理窗口(代办点)。
    (五)时限:2个工作日
    三、审定
    (一)工作标准:同审核标准
    (二)本岗位责任人:局领导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复审、会审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在审批表上填写审定意见,转建设用地管理室工作人员,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不同意审核意见的,应与审核工作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不同意审批的意见及理由,按原渠道退受理工作人员。
    (四)时限:2个工作日

    查看全文↓ 2019-09-04 00:12:39
  • 147****5299

    盖房的希望行不大,因为农民只能有一处住宅,到城镇买房还是可以的,如果有特殊原因的话(儿子分家、房子不够住、开经营性买卖)等,需要写份申请书,由当地的镇政府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一般是要缴纳出让金的,数量也不少啊。

    查看全文↓ 2019-09-04 0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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