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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缴纳住房公积金买房呢?谁能说说呢?

136****6270 | 2019-09-05 11:25:23

已有3个回答

  • 155****0994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2个条件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  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不是未成年人贷款  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  1、你的公积金帐号;  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  通过以上5点就可以计算出你**高可以贷多少钱。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查看全文↓ 2019-09-05 11:25:41
  • 158****5376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查看全文↓ 2019-09-05 11:25:37
  • 144****6633

    (一)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37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通知》第2条明也确规定:“凡未按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请尽快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再到银行办理账户设立手续。否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第20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第38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条也明确规定:“对不按规定建立和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责令限期办理和补缴;逾期不办理和补缴的,要按照国务院《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地税局《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1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查看全文↓ 2019-09-05 11: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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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建筑面积的计算需要查询《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规则中规定了哪些构件该计算建筑面积,哪些构件不该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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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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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详细原因: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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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是不能个人缴纳的。现在也不是废了啊!你的帐户只要还在,如果以后有单位要帮你缴纳,还是可以继续往里面交钱的,你买房的时候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利息要低很多,装修、还贷也可以使用公积金的。如果你一直没有使用,可以在退休以后一次性领取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余额的,里面的钱总归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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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七)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在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职工偿还购房贷款的,只能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在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同住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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