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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后交房怎么办才好?应该怎么查询呢?

152****1148 | 2019-09-06 09:31:50

已有4个回答

  • 131****2137

    需要看双方合同的约定,按合同来执行。一般合同中对于交房的条件和时间是有明确规定,例如**常见的是收到尾款后再交房,也有过户后就交房的情况。如果合同约定贷款发放完毕后才交房的话,那么此时,由于贷款未全部发放,那么不交房属于合理情况;如果合同约定过户后就可以交房的话,没有规定必须收到贷款,那么即使商贷还未下来,也需交房;所以需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以合同为准。

    查看全文↓ 2019-09-06 09:32:20
  • 138****9902

    一、房屋交接的一般手续:
      1、签房屋交接书。
      2、办理房产证(小产证)。
      个人办理房产证应向开发商索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材料,并且携带自己个人资料到房屋交易中心或者房管局备案办理。
      3、新房验收,并交纳物业管理费(3-6个月)
      4、交纳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是一次性交纳的,如以后小区需要大修、维护等问题就动用这笔基金,平时有特定银行监管,开发商也交纳的。(维修基金=面积系数)
      5、领取钥匙。
      二、房屋交接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进行水电煤气抄表,并计算金额。
      确定上下家各自承担的份额,上下家应在双方交接房屋时做好此项工作,以免交房后双方就这些小费用产生扯皮。
      2、办理有线电视的结算和更名手续。
      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易后一般不会忘了结算水电煤气的相关费用,但对有线电视往往会忽视掉,交房时除了对有线电视的费用进行结算外还不能忘了进行有线电视的更名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9-06 09:32:15
  • 133****5319

    1、出卖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的,买受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要求其承担未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2、对于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交易习惯或买受人实际造成的损失合理确定。
    3、出卖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交付标的物的义务,经买受人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该义务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有权依据合同法94条第四款解除合同。
    4、买受人按照合同法93、94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出卖人,通知到达出卖人时生效。出卖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5、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未行使该权利的,解除权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合同权利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6、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中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损失的大小,要求对方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如果出卖人经买受人催告后履行了交付标的物义务的,在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后,买受人还有其他损失的,买受人有权依据合同法112条要求其承担因出卖人违约交房给自己造成的额外的合理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9-06 09:32:06
  • 156****6997

    按合同办事 看合同是怎么写的 一般逾期交房可追原业主违约金
    实在不行就去起诉他咯 有合同 你有道理的话就没问题

    查看全文↓ 2019-09-06 09: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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