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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房产归属有用吗?应该怎么做呢?

136****8482 | 2019-09-09 13:18:56

已有3个回答

  • 135****2504

    比如别人的房子,在公证处公证了是全属于你的,那么法律上该房产就是你的。为避免今后的纠纷,应尽快过户。毕竟法院会判给你但是你付出很多时间和金钱成本,增添烦恼

    查看全文↓ 2019-09-09 13:19:13
  • 138****8442

      根据规定,赠与房产的变更,要一切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赠与行为才算结束。而赠与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关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依法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如果赠与合同不属于《合同法》“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例外规定,赠与人在赠与房屋变更登记之前,依法有权撤销赠与,并对赠与房屋作出其他处分。

    查看全文↓ 2019-09-09 13:19:10
  • 136****4182

    公证房产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尽量办理过户,从法律角度确认房屋产权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查看全文↓ 2019-09-09 13:19:05

相关问题

  • 婚前一方买的房子,产权证上是甲,但因贷款20万需还,因此房产证上无法加入乙的名字。所以协议去公证处公证,?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你们可进行财产约定,通过公证更好,费用你可打电话到公证处问询。  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你们可进行财产约定,通过公证更好,费用你可打电话到公证处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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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内容不违法,对你们两人是有效的,但是还有个前提条件,必须登记结婚了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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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二)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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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间有关于房产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是确认房产归属的唯一合法有效证据。夫妻间有关于房产的协议面对《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是无效的,公证处不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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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没有所有权。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过户的风险如下:一、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这样的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四、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五、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这里要提示,房产证已经变更为不动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国家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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