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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房产继子有权继承吗?谁有什么建议呢?

137****1870 | 2019-09-11 08:44:07

已有3个回答

  • 158****2259

    继子的房产继父有权继承吗;如果是从小抚养大的,应该还是有继承权的。。。
    因为在我国的法律上,养父母也是属父母关系,也是有继承权的。
    如果属二婚的继子女,并且二婚时继子女也比较大了,这种情况继子女的房产继父是没有继承权的。

    查看全文↓ 2019-09-11 08:44:24
  • 135****1180

    一,可不可以继承,要分开来看:
    1,如果继父生前留有遗嘱,应以遗嘱内容为准,未写明当事人有继承权,就没有继承权了;
    2,如果继父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继父与当事人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当事人有继承权;
    3,如果不存在相互扶养关系的,就没有继承权。
    4,在有继承权的情况下,当事人是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查看全文↓ 2019-09-11 08:44:19
  • 144****5637

    继女是由权利继承继父的房产的,继子女享与亲生子女享受同等的继承权;但是如果继父有遗嘱指定继承人,那么就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别享受继承权。

    查看全文↓ 2019-09-11 08:44:15

相关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换言之,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受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响,出现了各种各样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如有的父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不承认出嫁女儿的继承权;有的同胞兄弟不让出嫁姐妹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些都是违背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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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必须加入女方和孩子名字,或者直接将名字改成女方的。否则这个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女方没有权利。以后的孩子只有在男方过世后才有继承权,而且男方的父母和以前的孩子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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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现在还未征收遗产税,所以单纯的遗产继承是不需要交税的,但在继承期间,例如房产过户、车辆过户其他有价证券的交易等等,大多是都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等税费的,建议详情咨询当地税务局,以其回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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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 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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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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