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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继承父母房产丈夫有份吗?有什么建议呢?

157****6168 | 2019-09-11 09:16:58

已有4个回答

  • 155****6360

    一般是被继承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才会有继承权。作为他女婿是没有的。详细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

    查看全文↓ 2019-09-11 09:17:20
  • 141****9051

    继承权男女平等。

    《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查看全文↓ 2019-09-11 09:17:16
  • 136****9177

    1、夫妻一方父母留下的遗产,依照法定继承,从而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通过遗嘱的方式获得父母的财产,且遗嘱只明确指定由遗嘱人子女继承所得的,则是遗嘱人子女个人继承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综上,判决夫妻一方继承所得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取决于是否有遗嘱,以及遗嘱是指定给一方还是给夫妻双方。

    查看全文↓ 2019-09-11 09:17:11
  • 158****8338

    一,如果父母在世,儿女无权对父母的房产提出要求,除非父母愿意赠与。
    二、父母在世,父母有权留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由一个或几个子女继承。
    三、如果父母去世,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作为遗产,儿女均有继承权。

    查看全文↓ 2019-09-11 09:17:06

相关问题

  • 规定是,若死者有遗嘱指定女儿一人单独继承,继承完毕的遗产属于女儿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如果死者没有遗嘱指定女儿单独一人继承,继承完毕的遗产属于女儿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女儿和女婿一人一半权益。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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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老公继承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算你的别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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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十七条(四)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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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换言之,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受重男轻女、男尊女卑封建思想的影响,出现了各种各样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如有的父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不承认出嫁女儿的继承权;有的同胞兄弟不让出嫁姐妹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些都是违背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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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权继承。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如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后者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只要是你岳父岳母的房产没有指明由你老婆一个人继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就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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