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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住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148****5532 | 2019-09-15 20:16:55

已有5个回答

  • 158****3366

    购买二手房在签合同时应当注意到的细节有: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

    5、明确违约责任说明、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写明如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担保的形式等。采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

    查看全文↓ 2019-09-15 20:17:37
  • 142****9731

    签订买卖合同之前,需注意三点:

    1、出卖的房子是否是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

    如果只有房产证,仅是由于产权人的某些原因未办,而可以补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应在产权人补办土地使用权证后再交易;如果出卖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等交易受限制的房屋,则尽量在限制因素消除后再购买;如果出卖的房屋有抵押,应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才能交易。

    2、要注意出卖人的身份。

    首先,要注意出卖人与房产证上的人名是否一致,并核对身份证明;其次,要注意房产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有,应有共有人一起交易;**后,有的房产证上虽然未有共有人,但出卖人有配偶的,应有配偶一起交易。

    3、应用房地产交易市场提供的格式文本并亲自订立协议书,以防权益受损。


    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

    1、关于定金问题,按照司法实践,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定金是一把双刃剑,按照法律规定,交纳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无权再要回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对于房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及房屋交接的时间问题,应尽量在考虑各种情况,尽量宽裕的情况下双方商定,以免违约的发生。

    查看全文↓ 2019-09-15 20:17:33
  • 138****6486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
      6、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7、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8、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查看全文↓ 2019-09-15 20:17:28
  • 153****0709

    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一、了解该套“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
    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二、了解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
    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三、了解所购“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
    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四、了解购买“二手房”的程序
    购买“二手房”买卖双方必须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
    五、了解屋内设施的交验细节
    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常常口头向客户保证,屋内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空调以及柜子、热水器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客户却发现门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内狼藉不堪,而业主承诺的空调、热水器更是不见踪影。

    查看全文↓ 2019-09-15 20:17:21
  • 133****3714

    二手房交易签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查看全文↓ 2019-09-15 20:17:16

相关问题

  • 一、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1、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2、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房屋价款应该由买房者与出卖人进行协商,但是,在实践中,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因此,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直接与出卖人进行协商。除房价之外,还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承担,另外,有些房屋有附属设施的,也应该明确价款。而对中介佣金应该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并有必要对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做出约定。3、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这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关键的一点,交易双方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目前,房款一般分三笔支付,除定金外,还有**款和尾款,每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都应该明确、具体。另外,如采取按揭购房或转按揭购房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没有申请到预期的贷款额度的解决方法要先前进行特别约定。4、注意对交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相关费用的支付等。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及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负担。5、注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和救济方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有利于防止违约行为的产生,维护守约方的权益,合同应该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订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免责情景、担保方式进行明确的约定。而一方违约后的救济方式通常包括诉讼或仲裁,买卖双方可以选择适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二、如何避免购房风险1、买卖双方尽量直接见面商谈交易相关事宜,卖方一定是房屋产权证所登记的所有人、共有人;一方委托代理人的,另一方对委托代理手续(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要严加审查其真实性及授权范围、授权期限;2、尽量不要签订定金合同并支付定金,在审查交易相对人相关资料无误后直接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证尚在办理的二手房不宜使用《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制式合同范本,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专业人士起草合同;3、签订合同时,买受方要求出卖方提供如下资料都是合理的、应予以提供的:产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代理人,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手写房屋未出租声明原件;4、认真、完整填写《存量房屋买卖合同》:(1)双方通讯地址一定要详细,不要简单地按身份证地址填写;(2)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一定要填写(不少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不经当事人协商直接划“ ”),违约金约定得不宜过低,要起到约束双方的作用(违约会付出很大代价,违约的可能就会大大降低);(3)合同附件的空白处要认真填写付款方式及期限,可选择走资金监管或银行托管,不宜将钱支付到中介公司非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上,视情况可将**款(部分房款直接支付给出卖方本人,但解除抵押手续、按揭贷款手续须同时办理或提前办理,买方支付**款后房产证原件不宜再由卖方保管);(4)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解除抵押手续、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的时间约定要合理,避免时间过短、时间冲突导致纠纷产生;(5)如房屋存在抵押情况,可约定买受人将部分**款直接支付给出卖方的贷款银行,出卖人申请提前还款解除抵押,不宜约定将**款直接交给出卖人由其自行解押;(6)如有配偶一定要出示相关证件后于签合同当时就在合同附件二上签名,切不可听信个别无知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没关系,日后再补签,日后提供手写证明”意见。5、不宜约定发生争议时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因为费用相对较高,仲裁庭组庭慢,亦不利于申请财产保全;故建议约定发生纠纷时通过诉讼解决;6、交付、支付的任何物品、钱款均应有相应签字盖章的收据;7、发出重要通知要以书面形式并保存好发送回执及通知文件原件(同发出的文件一式两份);8、记住任何口头约定、口头承诺都是难以被法庭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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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需要清楚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需写明是否夫妻财产、共有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 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房屋产权的归属,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出租、房屋抵押的情况,是否有私搭乱建的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产权证明如何移交,总之,应将房屋的情况作详尽的说明。  (3)价款 二手房买卖价格由双方协商,这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写明价款总额,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果申请按揭贷款,尾款支付方式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及税费等费用的承担。  (5)违约责任 约定违约的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或计算方式,以及约定解决是采用诉讼方式还是仲裁方式。  (6)合同生效条款 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时间,合同失效的条件,还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及合同失效、无效、终止后财产怎样返还。  (7)合同附件 说明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效力等。  (8)担保条款 既可以是卖主对所出卖的房屋无权利瑕疵所做的担保,可以采用保证的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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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要注意权属条款。主要是审查房屋的权属状况,如有无共有人或房屋有无抵押等权利限制。(二)注意价格与佣金条款。如二手房买卖通过中介公司,则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和佣金数额。审查内容包括:卖家的委托价与购买价格是否一致;中介公司收取的佣金数额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比例。(三)注意房款支付条款。二手房买卖一般不能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因此对付款方式进行审查就非常必要。一般来说,付款要和双方的交易步骤衔接。除付定金外,房款一般分三笔付清,签约时的**款,拿到交易过户受理单时付一笔,产证出来及交房后付尾款。此外,买卖双方还可以通过第三方,如中介公司、银行、律师事务所等进行房款监管。(四)注意交房条款。主要是对有关交房条款的审查,其中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交房标志等。交房条件一般包括下家付清房款,上家迁出户口、付清物业及水电煤有线等费用,上下家维修金结清。关于交房标志,本站律师建议将交钥匙作为二手房买卖的交房标志之一,使之更符合实际情况。(五)违约救济条款,主要是对上下家违约责任及救济途径的审查。目前,相关的法规倾向于鼓励市民通过仲裁这一途径来解决纠纷。由于仲裁是一审终审制,有利于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当然,双方当事人也可通过诉讼方式救济。总之,在买房子或者租房子的时候,签合同是很有必要的,所以,以上关于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及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具体说法,希望大家仔细的看看,因为二手房买卖不签订合同的话,将来出现纠纷会更加难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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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事项一: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对买房人来说是有极大风险的。房主可能将房产证进行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有些房屋共有权共有好多个,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房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因此,小编认为;**有效的方法就是委托信誉好、专业强的房地产经纪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来验证买卖双方的真实身份、确认房屋产权无纠纷。注意事项二:明确成交价格和税费责任在签定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正式的成交价格,还有交易的时间,交易税费,还有税费到底由买卖双方的哪一方负责。从现行税收政策来看,房产买卖过程中归房主交纳的税费为: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归买方交纳的税费为:契税,土地出让金,印花税(与房主各交一半)。注意事项三: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签定此条款时十分重要,如果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应拥有怎样的权利,在签定合同时双方利益上得到怎样的补偿都要约定清楚,违约金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应写得毫无异议。注意事项四: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如**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数量和时间,确保买方出现拖欠或减少阶段支付金额的情况时有据可依,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因为在二手房买卖案例中存在买方以贷款方式购买二手房,却因为批贷不成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例子屡见不鲜,因此为了避免浪费无谓的时间,房主应尽早对买方是否能被批贷进行确认。注意事项五:过户时间要明确约定过户时间是合同中较重要的条款之一,买方需慎重和签订准确的时限。注意事项六:物业交割要清楚在签定买卖合同时候千万不要忘记物业交割阶段,附加条款里一定要约定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时间。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应该要到原房主所在单位改签协议内容,而买方需改签协议时,卖方应做好配合工作,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从而达到维护买方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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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验证开发商的五证,二书应该是交房时候的事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必须齐全才能签,尤其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如果不全,可能办不了产权证和土地证!2.开发商应该公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这个你都要在签商品房合同前提前索取,回去研究!开发商都是应该提供给你的,网上也是都有的!如果签的合同有出入,一定要问清!特别是其中关于面积变化的约定!3.在签订合同前缴纳 房款或**款、代收契税、维修基金、委托公证费,这些都是合理的费用,不要矫情了,老实缴纳,契税、维修基金多退少补!另外还有合同公证费,则是可以选择,不是强制性的,建议缴纳!4.签订合同时要核实房号、名字、身份证号是否无误!空白处都要划掉!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曾有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的事例。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5.签订合同时,**好合同上甲方处和骑缝处要有开发商的公章,防止开发商偷换合同内容!注意交工标准,尽量把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6.如果对合同不满意,需要修改,一定要给开发商发律师函,必须马上给予书面回应,否则后果由开发商承担!7.签订合同时签订《物业管理公约》!也是格式合同!你应该留存!注意物业费是否是承诺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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