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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集体土地证能分割吗?谁能说说呢?

157****6060 | 2019-09-18 11:15:21

已有3个回答

  • 136****0296

    是应该先办土地证,在我们这边办土地证约30个工作日,拿了土地证方可以到房管所办理房产证过户

    查看全文↓ 2019-09-18 11:15:39
  • 138****8156

    应该是不可以的。济宁地区所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已经停止办理了。不知道你是哪个地方的,具体的你应该去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去咨询。

    查看全文↓ 2019-09-18 11:15:32
  • 152****8599

    你这种土地是一本大的土地证,所属土地为集体或划拨性质,不是出让性质。
    个人无土地使用权证,想分割办理个人土地证,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转变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才可办理。
    在这土地所属土地局咨询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9-18 11:15:28

相关问题

  • 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四部分: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4、青苗补偿费。其中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给被拆迁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的;青苗补偿费是给实际投入者的;安置补助费是给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补偿费是给土地所有权人——村或组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由集体成员依民主程序决定如何分配,凡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都应当分得相应份额。因此,你可以先确定你大女儿和大外甥在贵村有没有分得承包地,如果有,那前述四项费用都可主张,如果没有那要看他们获得贵村户籍的时间是否晚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如果晚于,那不能获得补偿,如果早于则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的相应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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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分割:一、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分割登记)二、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十条;2.《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根据1999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五条、第八条第(五)点;3.《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 2008年1月22日经建设部第1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五条。三、受理条件:街道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四、申请材料:1.房屋所有权变更和注销登记申请书,收原件;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共有的房屋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证),收原件;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收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4.规划部门出具房屋分割、合并的审核意见及建筑设计图纸(由具备房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收原件;5.已办理变更的《土地使用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6.房屋测绘报告或房屋分户平面图原件,收原件;7.房屋地址证明,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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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这种情况的。这种非集体成员的承包,一般是通过公开招标或转让等方式获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跟集体成员的家庭承包方式是不一样的。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份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第四十九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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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你可能是为了分割后转让吧(卖给他人),这样是法律禁止的。简单的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你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开发建设,一年内未开发建设要收取20%的闲置费,超过2年未开发建设政府无偿收回你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法律依据的)。开发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才可以转让或分割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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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不能继承,能继承的是房屋所有权。父母的房屋还是一起继承的,除非有遗嘱排斥了一方的继承权。由于宅基地和房屋不能分离,只要房屋在,宅基地也就能免费用了。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要有本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户口不在农村,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农村宅基地,只可以继承房屋。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能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房屋(但并不是继承宅基地),只要房屋不垮,就永久拥有,但是一旦毁损,不能申请重建。而房屋垮塌后,逐渐灭失,失去房屋也就失去了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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