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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还有经济适用房吗?应该怎么做呢?

143****3761 | 2019-09-18 17:00:34

已有3个回答

  • 153****5590

    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房的一种,一直都有。只不过16年将不再新建经济适用房。而是考虑去库存现有的商品房

    查看全文↓ 2019-09-18 17:00:52
  • 152****4788

    经济适用房每年都会有吧 建议及时和居委会及街道联系 其实街道也会在各小区公示 自己掌握好政策

    查看全文↓ 2019-09-18 17:00:46
  • 144****0705

    购房者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要了解哪些政策?201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又有哪些影响?
    2015经济适用房买卖**新政策:
    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查看全文↓ 2019-09-18 17:00:41

相关问题

  •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一般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和普通住房相比,土地没有出让金,价格则是按照政府指导价格出售或是经过政府价格部门审核的,为建设成本加不超过3%的利润出售,因此便宜。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宅的区别: 1、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对象主要是非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有购买力的家庭。 2、经济适用住房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组织建设,或者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市场运作的方式,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选择符合条件的开发商建设。普通商品住宅则必须由市场运作方式建设。 3、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由政府依法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普通商品住宅土地严格按“招拍挂”的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供应。 4、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中的规费可以依法减免。普通商品住宅建设和销售中的规费不能减免。 5、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是由政府定价。普通商品住宅的价格是由开发商按市场的价值规律定价。 6、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按规定程序,采取群众评议、社会监督、政府核准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对象为所有具有购买力的家庭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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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沂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房的信息。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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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只有夫妻双方是市区户口的才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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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全国都没有停建,只是量减少了,廉租房增加了,你搜一下大连市城乡建设局的网站,里面的住房保障有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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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能否交易,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可以上市买卖的,否则会被房产部门收回或把房物转让的差价收缴的,只有购买五年以上的经济房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2. 经济适用房是当地政府为解决住房困难群体而建造的福利性质的房屋,是有限产权,当地政府是房屋共有人,因为当地政府没有收国有土地出让金,所以房屋价格比市场价格低很多;为了防止以经济适用房谋利,所以国家规定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才可以上市交易;3. 在满五年之前签订的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现实情况中,一般约定是在满五年之后再过户,此约定无效。在未满五年之前,因为房价出现了上涨,好多卖家都感觉卖亏了,都会以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国家规定不允许上市交易的理由到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法院会依法认定合同无效,买家返还房屋;4. 另外经济适用房不准出租,只能自己居住,如果出租,租赁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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