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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用房面积规定是如何的?

133****5646 | 2019-09-19 00:39:03

已有3个回答

  • 147****2721

    物业管理用房的法规是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住建部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各地的住建局会对此项进行解释,属于地方法规的性质
    通常是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查看全文↓ 2019-09-19 00:39:29
  • 148****2130

    各地对物业用房的要求不太一样,一般在小区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小不低于50平米。十万平米一下的一般地上物业办公面积应该在100到150平,北京是这样的。
    但这些都是活的,可以和开发商或甲方沟通一下,如果实在不够用,可以适当让甲方加盖一些临建先用着,我们就是这样操作的。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新建物业在规划建设时,应当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开发建设单位在移交住宅区时,应当按照住宅区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这个各地区分配的不一样,可参照各地的物业管理办法实施)无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其产权属该住宅区全体业主共有。”

    查看全文↓ 2019-09-19 00:39:22
  • 137****7866

    房屋面积计算规定: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参考资料:《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住建部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各地的住建局会对此项进行解释,属于地方法规的性质,通常是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查看全文↓ 2019-09-19 00: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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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地对物业用房的要求不太一样,一般在小区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小不低于50平米。十万平米一下的一般地上物业办公面积应该在100到150平,北京是这样的。但这些都是活的,可以和开发商或甲方沟通一下,如果实在不够用,可以适当让甲方加盖一些临建先用着,我们就是这样操作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新建物业在规划建设时,应当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开发建设单位在移交住宅区时,应当按照住宅区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这个各地区分配的不一样,可参照各地的物业管理办法实施)无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其产权属该住宅区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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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地对物业用房的要求不太一样,一般在小区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小不低于50平米。十万平米一下的一般地上物业办公面积应该在100到150平,北京是这样的。但这些都是活的,可以和开发商或甲方沟通一下,如果实在不够用,可以适当让甲方加盖一些临建先用着,我们就是这样操作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新建物业在规划建设时,应当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开发建设单位在移交住宅区时,应当按照住宅区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这个各地区分配的不一样,可参照各地的物业管理办法实施)无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其产权属该住宅区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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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地对物业用房的要求不太一样,一般在小区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小不低于50平米。十万平米一下的一般地上物业办公面积应该在100到150平,北京是这样的。但这些都是活的,可以和开发商或甲方沟通一下,如果实在不够用,可以适当让甲方加盖一些临建先用着,我们就是这样操作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新建物业在规划建设时,应当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开发建设单位在移交住宅区时,应当按照住宅区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这个各地区分配的不一样,可参照各地的物业管理办法实施)无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其产权属该住宅区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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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面积计算规定: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参考资料:《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住建部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各地的住建局会对此项进行解释,属于地方法规的性质,通常是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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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地对物业用房的要求不太一样,一般在小区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小不低于50平米。十万平米一下的一般地上物业办公面积应该在100到150平,北京是这样的。但这些都是活的,可以和开发商或甲方沟通一下,如果实在不够用,可以适当让甲方加盖一些临建先用着,我们就是这样操作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新建物业在规划建设时,应当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开发建设单位在移交住宅区时,应当按照住宅区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这个各地区分配的不一样,可参照各地的物业管理办法实施)无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其产权属该住宅区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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