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上海买经济适用房还能拿低保吗?怎么规定的呢?

143****5536 | 2019-09-19 10:39:30

已有3个回答

  • 145****5230

    如果你是低保家庭的话,申请基本是可以通过,但到购买时你就麻烦了,如果你是一次性付款那就ok,要是需要贷款的话,银行一看是低保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少的可怜,没有一个银行会贷款给你。而且从选房到签合同再付款也就只有1个月时间,新房子却要再过4-5个月才交,把旧房子卖了吧,后面的4-5个月住哪里?

    查看全文↓ 2019-09-19 10:39:48
  • 138****4971

    经济适用房和低保互不影响,可以继续享受低保。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查看全文↓ 2019-09-19 10:39:44
  • 147****4990

    可以的 家庭人均工资低于2300元 存款包括有价证券人均低于9万就可以了 这是经济上初步的要求 你家达到就能去申请了

    查看全文↓ 2019-09-19 10:39:39

相关问题

  •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全部3个回答>
  • 两限房的标准还没有出台!大家都希望它快点出台。 以下这些也许对你买两限房会有帮助 买经济适用房三步走 第一步 领取审核表 第二步 填表审批盖章 第三步 办理购房登记 今年初市政府颁发了《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二是申请购房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此后本报不断接到读者电话,询问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的居民,该如何具体办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手续。 日前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程序的通知(试行)》,现依据此通知内容,对读者的询问予以解答。 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应该到哪里领取? 答:申请购房家庭应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也可以从北京建设网(http://www.bjjs.gov.cn)下载。 问:表格填写完后,交到哪里审批盖章? 答:须核定家庭收入的申请购房人应如实填写核定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下列家庭购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办理程序如下: 1、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问:有关单位核准审批需要多少时间? 答: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 问:表格审批盖章后,到哪里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答: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须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问:购房时需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答: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 问: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需办什么手续? 答: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记。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问:对违反本市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理? 答: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预、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核表或审批表以及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资料报市开发办备案。 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不按本通知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和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由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问:二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什么新规定? 答: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另行规定。 问:以上规定何时起执行? 答:自2001年1月1日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均须按本通知核定购房人资格。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全部4个回答>
  • 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新消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全部3个回答>
  • 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全部3个回答>
  • 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本地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3.8万美元)的家庭年收入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不租购平方米,公共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回扣房,安居房,广厦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2,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计划 ●申请人持以下三种类型的文件(夫妻双方城市城镇居民的永久居留证件;夫妇的身份证和结婚证,他们目前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区房屋委员会的户籍办公室接收的购买应用程序的形式(以下简称为申请表格)。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工作单位由单位审核人员的工作单位,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然后提交区房屋委员会的居住办公室; ●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核实,并组织宣传。如果没有公众的反对,签署公示意见; ●申请表,申请人提交市住房委员会区房屋委员会办公室签订了宣传的意见;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批准,并确认购买的面积,然后“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通知”发给申请人; ●申请人成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通知“,选择开发建设单位采购程序处理。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