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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按揭没钱交会怎样?要买房贷款不批怎么办

142****2089 | 2019-09-20 01:22:30

已有4个回答

  • 135****9743

    收回房产,信用进入黑名单。

    查看全文↓ 2019-09-20 01:22:47
  • 158****6220

    1、如果银行贷款买的房子无法偿还,银行会先通过短信、电话和信件来收回。如果不起作用,银行工作人员将前来调查情况并面对面收集。

    2、如果贷款连续一段时间未偿还,且贷款未结清,银行将仅向法院申请拍卖该房屋以偿还债务。

    3、拍卖所得应在银行欠款中扣除,其余部分退还给你,拍卖所得应免费偿还,并对拍卖费用等提起诉讼。

    4、**款支付给开发商,应记入开发商的账户。银行只在此基础上提供贷款,所以**款不予退还。

    查看全文↓ 2019-09-20 01:22:44
  • 138****5106

    1、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领取的《房产证》,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这是一个在司法界都有争议的情况,在各地法院生效的判决中,两种情况都有,属于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2、停止还贷后,银行会将此笔贷款定性为问题资产,在经过追讨无果并达到一定时间后,会被定性为呆坏帐。
    3、当该笔贷款被银行定性为呆坏账的时候,有些银行会将该资产处置给资产管理公司。
    4、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会起诉债务人,法院经审理会由执行庭指定评估机构评估并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5、拍卖所得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剩余部分归债务人所有。
    6、从停止还款到认定为呆坏账的时间,各银行有所不同。从认定为呆坏账到拍卖的时间更是无法预测的。
    无论房产将来归谁所有,停止还款都不是明智的做法,首先会因为依法拍卖遭受财产损失,其次会因此被记录到征信系统,影响个人信用等级。建议尽快做出处置。
    希望能帮到你!答案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

    查看全文↓ 2019-09-20 01:22:41
  • 133****8233

    ■ 因为罗庄 所以罗庄■

    4月5日,数位市民给记者打来热线反映,他们所购买的高新区金麟嘉园的房子,已经延期一年多没有交房,而开发商推诿敷衍的态度,则让他们看不到收房的希望。



    交房日期是2015年2月28日




    开发公司五证齐全



    在位于临沂高新区湖北路与火炬路交会处的金麟嘉园售楼处,记者见到了这几位购房业主,据他们介绍,金麟嘉园证件倒也齐全,他们的银行按揭贷款也早办了下来,现在每月都在还着房贷,但开发商就是迟迟不交房。他们与开发商所签订的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交房日期**早的是2015年2月28日,距今已过去了一年多。





    售楼处内空空荡荡



    在这几位购房业主中,赵先生所购买的房子交房日期就是2015年2月28日。据他介绍,金麟嘉园一期预售是500多户,像他这样办理完按揭贷款的有230多户(此数字未得到开发商证实)。在过了交房日期开发商还没有交房后,他们与开发商进行了联系,但是开发商基本就是一种不见面也不接电话的态度。在偶尔几次接待中,开发商也是由不同的人出面,每个出面的人都承诺了一个交房日期,先是承诺2015年的“5·1”交房,再到承诺“6·1”,再到承诺“10·1”,再到元旦……当时说元旦还没交房就给业主租房住,现在来看,这些承诺都落了空。




    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日期为2015年2月28日



    2015年6月6日开发商发出致歉信


    在赵先生所出示的购房合同中,在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中双方是这样约定的:逾期不超过30日,自合同规定的**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3的违约金。据此推算,截至目前,开发商应该赔付赵先生违约金4万多。

    查看全文↓ 2019-09-20 01:22:36

相关问题

  •  这个主要看开发商与抵债商的关系如何,一般来说不好办理贷款。原因:  开发商把房子抵给抵债商是因为开发商欠抵债商的钱,抵债商本来是不想要房子的,但是开发商现金链有问题或者出于别的考虑,不想给现金所以才给房子。  如果你要办理贷款,一般都是开发商指定银行,贷款的钱是直接打到开发商在指定银行的还贷款的账户,你想开发商原来不想给现金,难道现在想给了吗?别说开发商不一定同意,就是开发商同意,抵债商也不见得就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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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弄清楚是贷款还没有放下来还是没有审批下来。1、如果是贷款是因为额度等银行审批问题而没有放下来,则你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2、如是因为你个人的原因或者是因为国家政策调整,导致你的贷款无法审批,则一般合同中会有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3、建议向银行及开发商核实具体的情况,以免造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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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钱付按揭的后果:第一,解除借款合同,提前全额还贷。第二,合同全面违约,承担巨额违约。因借款人违反合同主要条款,须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借款人须偿还利息,另外还要承担高额违约金和银行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律师***、诉讼、鉴定拍卖等费用。第三,断供者可能血本无归。目前伴随房价大降、二手房交易受阻的情况,“断供”房经过银行诉讼、法院拍卖大幅降低价格,扣除利息、违约金诉讼、拍卖等,极有可能出现拍卖所得已不足以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另外,断供除了导致购房者经济上的损失和法律上的责任之外,由于目前银行已逐步导入和完善征信系统,所以还涉及一个个人信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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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贷款没还清也能换房,只是需要提前把剩余贷款还清,解除抵押才能出售、买新房。先来说说卖房前还贷款、解押的操作。如何还清贷款?1、房贷转按揭意思就是将剩余贷款债务转给新的买房人,不过需要先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卖房人向银行申请变更借款人、借款期限等信息。另外,如果买家跟卖家申请房贷的银行不是一家,还会涉及跨行转按揭,但是未必所有银行都支持这项业务,这种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2、用买家**或全款还清贷款如果买家**金或者全款金足够还清贷款,卖家可以申请用上述资金提前还贷,这是**为常见的一种方法。当然,这得取决于买家的资金状况,如果对方经济能力有限,需要筹集资金,加上信贷政策的收紧,银行审批房贷的周期变长,着急卖房子的话就要慎重了。还款时,建议利用好中介和银行的居间作用,不要把钱打到任何个人账户,而是打到第三方资金监管账户,防止资金被人滥用,弄得钱房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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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开发商不傻。贷款购房,开发商一方面收取购房者的**低20%的**,另外80%是由银行给的,银行不放贷,开发商会想办法的,通过换行或其他办法,或者把房产转嫁给第三方,给您退款,我从来没有听过哪个开发商因为贷不下来款,购房者的**不给退的第二:贷款下不来,反正你已经签了购房合同,产权具有唯一性,每个地区的房管部门都有一房二卖的严格规定,没有几个开发商傻到给您签了一份购房合同再给别人签一份。换句话来讲,如果开发商不退**就留好合同,开发商如果一房二卖,他的责任那就大了。第三:反正您手里面有购房合同,贷款是开发商的事,又不是您的事,就在家等着吧,他比您着急的多,贷款批不下来房子只付二成你购大发了,不用着急,开发商会想法办给您办好的,就算办不好,开发商也会给您协调退房。如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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