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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房屋的产权到期怎么办?

137****0629 | 2019-09-20 12:05:27

已有3个回答

  • 138****0160

    不会的,如果能续费,是可以过户的。喜欢就买吧,虽然才40年的产权,但是中国的房子你见过居住满40年的有多少,谁知道40年后又会是怎样呢,所以劝你喜欢就下手,别再犹豫,以后的问题遇到再说。

    查看全文↓ 2019-09-20 12:05:50
  • 136****0433

    续费后还是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啊,没有不能过户的说法。邓爷爷说子孙后代比我们聪明,让他们去解决。其实**早出让的已经有到期的了,不过是按什么标准补交的我不清楚,再过20年应该会是大批的商业到期了。到时候再说了。

    查看全文↓ 2019-09-20 12:05:45
  • 155****9773

    商住房40年产权到期可以主动申请续期。
    根据相关规定,商用房产权年限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产权。我国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并无自动续期的规定。
    由于“商住房”本身并非住宅性质,商业供地或工业用地不仅土地使用期只有40年或50年,而且到期后需要主动申请续期,续期也有可能被驳回。如果没有主动续期或申请续期被驳回,不仅土地产权要被收回,连房子也可能会被无偿收回。
    关于商住房的使用一直存在争议,有些城市限购管控比较严,有些地方为了刺激创业,所以条件宽松一些。对于个人非办公人士来说,购买商住房不是很有利。全款买房、水电物业杂费高、不能入户影响上学、公摊面积大、卖出时交易税费高,商住房也成了人们口中讨论的5大难以转让住房之一。

    查看全文↓ 2019-09-20 12:05:41

相关问题

  •   一、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  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这是一种**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当然,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好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  三、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给予房主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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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多购房者面对商品房产权70年大限问题都多多少少有些疑问和担忧。我们要买的或者住的商品房真的到期了该怎么办?今天小编简单给大家做以解释。  说“商品房产权到期”其实是不准确的。我们所指的70年期限实际上是住宅用地产权。所以说即使住宅用地产权到期,商品房产权也没有到期之说,**多我们的商品房会变成“空中阁楼”。  2011年深圳已经出现了这样的“空中阁楼”——金桃园大厦一期。根据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在转让土地时,的规定土地出让年限期满后,政府将无偿收回金桃园大厦地块使用权,本地块上建筑及其他附着物也由政府无偿取得。如果按照这一规定,金桃园大厦的业主们必定失去居所。  但实际情况是2011年7月26日,深圳市国土委发表声明指出:依据《物权法》规定,金桃园大厦中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期届满后自动续期,非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届时请金桃园大厦的业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这一声明算是给业主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到目前为止,虽然商品房产权到期续期有偿还是无偿尚无定论,但是深圳的这一案例至少给我广大购房者一个借鉴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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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看为何没有契税票据,如果是没有缴纳契税,就需要原房主补交契税,手续齐全才可以办理过户;入股是 是丢失契税票据,可以凭手里的房产证和之前购房票据,补办完税证明,总之,二手房过户,必须要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三证齐全,才可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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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后可通过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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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家规定:产权满七十年,可以向国家土地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就还可以继续使用。但是每个城市规划大概是三十年就要拆迁,所以你有可能等不到四十年就又换新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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