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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经适房合适吗?谁能说说呢?

153****6175 | 2019-09-20 13:00:27

已有3个回答

  • 149****4134

    1. 不满5年的,不能以市场价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购;
    2. 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
    3. 以2008年4月15日为界,之前取得房产证或契税满5年的经适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后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

    查看全文↓ 2019-09-20 13:00:49
  • 131****0572

    不是所有的经济适用房5年之内都不能过户,有的经济适用房产权证上面没有明确写经济适用房的,可以交易,证上面要是写的经济适用房就必须满5年交易


    这种情况下,你如果要购买,只有全款,双方私下协议,把产权公正给你,公正是受法律保护的,这点你可以放心


    在过户的时候,你需要到你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无房证明,然后到房交所领取并填写申请经济适用房认购书,开具收入证明,才可以过户

    查看全文↓ 2019-09-20 13:00:44
  • 158****8567

    看哪裏的了,如果4环外面,交通又不方便,周围环境也很乱,而且价格又很高,物业服务又不算很好的话,就要慎重考虑了.

    查看全文↓ 2019-09-20 13:00:39

相关问题

  • 经济适用房过户条件: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参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销售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参照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要凭借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但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经济适用房过户的业主要特别注意,如果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对于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至于经济适用房在过户中能否带户口及可以带几个人的户口,主要看当地有无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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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去咨询鱼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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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迈·王城之珠”项目位于王城大道北段,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40亩,建设用地170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亿元。项目分三期开发,一期建设15栋多层建筑,二期建设14栋多层建筑,三期建设10栋高层和多层建筑。一期建设的15栋经济适用房占地61.7亩,总投资约8000多万元,可居住600户居民,预计2008年年底建成。现在应该还有,位置是在王城大道和陇海铁路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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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适房的产权不同于普通商品房,不是仅以登记人为产权人的。经适房需要使用人申请,使用人申请时,申请表上所列的主申请人和其他共同申请人都是经适房的产权人。即使房产证只填写主申请人一人,但其他申请人依然具有该房屋产权。你父母的经适房,有没有你的产权,要看当时你父母申请经适房时,共同申请人里有没有填写你的名字,如果填写了,就有你一部分产权。如果没有你的名字,就没有你的产权。仅仅同住,是没有任何权利的。连居住权都没有。居住权是由产权人分配的。产权人同意你住,就有居住权。不同意你住,就没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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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咨询大连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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