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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能购买吗?作用都有哪些呢?

145****9510 | 2019-09-20 15:37:18

已有4个回答

  • 157****5728

    廉租房可以购买,但是廉租房物权仍属于政府所有。根据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是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因此,廉租住房是政府向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房,并按照**优惠标准收取租金。廉租住房只能用于出租,不能出售。但是单纯从政策上而言,是允许进行购买的。毕竟廉租房的初衷,就是以购、租、补的形式,来帮助特定的群体。只要达到相应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标准,从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购买。因廉租房牵扯地方财政,导致廉租房政策,在实际实施中,有很多的问题。而廉租房的物权,是完全属于政府的。购买人只拥有使用权。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五条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鼓励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或捐赠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政府或经政府认定的单位新建、购买、改建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社会捐赠廉租住房房源、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查看全文↓ 2019-09-20 15:37:50
  • 142****719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财政部在2010年就联合发出过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房源闲置、出借,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资金不落实,准入退出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做出有关规定。
    明确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以收回廉租房。

    查看全文↓ 2019-09-20 15:37:46
  • 147****8141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查看全文↓ 2019-09-20 15:37:34
  • 152****8300

    廉租房是无法进行买卖的。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较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不过廉租房获得使用权前提是先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并且廉租房无继承权。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查看全文↓ 2019-09-20 15:37:30

相关问题

  •  则第一条 为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廉租住房保障法》(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第162号令)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定住房价格的若干意见》(郑政〔2007〕24号),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本市市区(不含上街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市区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四条 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市廉租住房管理公室实施。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实施机构以及街道事处、乡(镇)政府实施。发展改革、建设、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规划、统计、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税务、金融管理、土地储备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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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旦察到就会没收廉租房,还有如果察到配偶自己有房也会没收的。咱们这边察得很严啊,还要拿配偶的户口部,还有TA的房产证,发现有房的即刻没收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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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补贴每月每平方米上调2元多 今年,石家庄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将每月每平方米提高2元多。 为提高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的支付能力,石家庄廉租住房保障补贴标准。调整后,低保家庭由5.77元/月平方米提高至8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由4.17元/月平方米提高至6.8元/月平方米。据了解,这个补贴标准是2003年以来首次上调,将惠及1万多户低收入家庭。 石家庄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 在廉租房租赁补贴提高的同时,省会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今年,石家庄市对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做了调整,从去年的880元上调至1004元。 据了解,石家庄市从2008年开始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确定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根据石家庄市统计局数据,2008年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061元,0.8倍为12048元,平均每月为1004元。“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4元的住房困难家庭今年将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畴,这个标准比去年提高124元。据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预测,标准的提高有望将保障人数从去年的1.3万多户增加到1.5万户左右。 5月起按月申请发放 为方便市民,今年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将按照“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及时审核、按时发放”的办法进行管理。此前,省会的廉租住房保障申请都是每年进行一次,从今年5月开始,省会将实行动态管理,每月的10日前为申请受理时间,一旦审批通过,将从受理申请当月开始实施保障,每个季度末统一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另外,石家庄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手续也进一步简化。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凡省会市区常住人口并符合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可由户主或推举一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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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则上2015年开始各地不审批廉租住房项目,已经审批在建的可以继续建设,因为2015年后实行两房并轨(廉租房和经适房合并称为公租房),具体请咨询当地民政和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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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个人申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由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作为受理申请单位;来郑务工人员在持有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 具体流程是:个人申请→社区受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区(管委)民政部门复审→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二是由单位提出申请。即单位提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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