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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是不是随之转移?

132****7946 | 2019-09-20 15:52:53

已有3个回答

  • 146****2246

    住宅用地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即农民的宅基地)法律规定是不允许转让的,如果是集体土地住宅转让那就不受法律保护;楼主说的应该是国有土地上住宅的转让。
    对于国有土地住宅,其实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我国的房地产方面法律就规定房地不可分割,必须同时转让。
    A将房屋转让给B,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价格中就包含了土地价格;像市场上出售的商品房3000元/平方米或者6000元/平方米,都是包含土地价格在内的房地产的售价。同时A又将土地转让给C,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必须明确地上建筑物残值是否包含在内;如果买方只买土地使用权,则原房主应拆除房屋后转让土地或声明房屋不要钱了;否则土地价格就是包含了房屋残值在内的价格。总之一句话,地不离房,房不离地,房地产不可分割,必须同时转让。
    案例中A却将房地产分割开来,涉嫌将房屋和土地卖出两次,应属于诈骗行为。如B、C都不知情,则都属于受害者,可以要求法院追究A的诈骗罪,讨回自己的损失。
    关于应保护B、C中谁的利益,如果不是同一天,则应保护先买的那个;但案中是同一天时间不分先后,法律应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具体要看法院协调吧

    查看全文↓ 2019-09-22 10:24:12
  • 157****9851

    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法进行分别转让的。所以你这个假设无法作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查看全文↓ 2019-09-22 10:24:03
  • 145****3920

     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三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二百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查看全文↓ 2019-09-22 10: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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