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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契税税率范围是多少的啊?

144****5585 | 2019-09-20 15:55:03

已有3个回答

  • 136****5606

    营改增后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而土地使用权者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需要缴纳6%的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五条规定:“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因为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列举的均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租赁服务,因此,土地使用权出租应当适用6%的税率。

    查看全文↓ 2019-09-22 10:31:09
  • 155****18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收费依据及标准:
    土地抵押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下同)以下:1000元/宗;
    土地抵押额在200—500万元之间:2000元/宗;
    土地抵押额在500—1000万元之间:3000元/宗;
    土地抵押额在1000—3000万元之间:4000元/宗;
    土地抵押额在3000万元以上:不超过7000元/宗;
    抵押双方不变,同一宗地再次或多次抵押按上述标准25%收取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权的**终体现,也是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原则的具体反映。为了平衡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使用者利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作了规定:
    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2)续期申请的审批
    (3)续期的性质
    收回
    (1)土地使用权有国家无偿收回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其它附着物品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或法人;出让是指将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则是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查看全文↓ 2019-09-22 10:31:04
  • 131****0829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查看全文↓ 2019-09-22 10: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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