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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拍卖不足三人可以吗?谁知道呢?

156****1654 | 2019-09-25 11: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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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4****7219

    11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高应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这一规定明确了终止拍卖的两种情况。竞买人**高应价低于底价即终止拍卖,实质上是不得低于底价出让国有土地,各地对此的认识是相同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对“竞买人不足三人”的理解上。
    一些地方认为,“竞买人不足三人”是指一宗地的竞买人不能少于三人。其实,11号令规定的“竞买人不足三人”是指一场拍卖会的竞买人不足三人,而不是指一宗地的竞买人不足三人。
    而且,《拍卖法》并没有对竞买人的人数进行规定。更为重要的是,拍卖作为一种市场交易方式,其核心是充分公开竞争,就土地拍卖而言,竞争并不是在拍卖现场才开始,实际上从发布拍卖出让公告起竞争就开始了,因此,关键是能否做到充分公开,即充分公开出让计划、充分公开出让信息(公告)、充分公开出让程序、充分公开竞价、充分公开结果。
    信息充分公开了,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结果即使一宗地只有一个或两个竞买人有意愿来参加竞买,这种拍卖行为也是充分市场化、完全竞争的结果,反之,如果出让信息不充分公开或人为设定了种种条件限制竞买人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即使一宗地拍卖现场来了一万个竞买人参加竞买,但场外还有很多有资格参加竞买的人因为不了解出让信息或因出让人设置的人为限制条件限制而无法进场参加竞争,这样的拍卖也是非充分竞争、非市场化配置的。

    查看全文↓ 2019-09-25 11:36:29
  • 134****4407

    一、 投标、竞买保证金:在招拍挂出让活动中,由参加招拍挂出让活动的投标人或竞买人向作为出让方的市县国土部门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二、 金额由市县国土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后,在招拍挂出让公告中公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标、竞买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缴纳。
      三、 性质:招拍挂出让工作由不同阶段组成,招拍挂活动持续过程较长,因此,尽管投标、竞买保证金的名称叫保证金,但其性质都不是恒定的,作用也不同,可以说,在招拍挂出让的不同阶段,投标、竞买保证金所承担的角色各异。
      1、履约保证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中,确定中标人或拍卖挂牌竞得人之前,投标人竞买人向市县国土部门缴纳的投标竞买保证金,是意向用地者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活动资格,具有履约保证金的性质,而不是定金,也不是土地出让价款

    查看全文↓ 2019-09-25 11:36:19
  • 138****9829

    两个或以上可以了。
    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查看全文↓ 2019-09-25 11:36:13
  • 144****7479

    一种观点认为,不论“竞买人”多少,拍卖会都可举行。理由主要有三点,第一,虽然2002年《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高应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但该规章在2007年进行修订时删除了关于“竞买人不足三人应终止拍卖”的规定,由此可见,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对于拍卖过程中竞买**低人数并没有作出任何要求;第二,2004年商务部制定的《拍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没有竞买人参加拍卖的应当中止拍卖。从该条规定的立法本意可以看出,只有在没有竞买人参加的情况下才会导致拍卖中止,而如果有竞买人且不论多少,都不会必然导致拍卖中止;第三,土地拍卖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单一环节,在拍卖会举行之前,无论是拍卖公司或企业还是竞买人都为之耗费了一定的成本,如果仅仅因为只有一位竞买人即终止拍卖,对于竞买人来说,会导致其利益目的无法实现,先期投入的成本也无法得到收回,这忽视了对其权益的保护,有违法律公正与效率价值。

    查看全文↓ 2019-09-25 11: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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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高应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这一规定明确了终止拍卖的两种情况。竞买人**高应价低于底价即终止拍卖,实质上是不得低于底价出让国有土地,各地对此的认识是相同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对“竞买人不足三人”的理解上。一些地方认为,“竞买人不足三人”是指一宗地的竞买人不能少于三人。其实,11号令规定的“竞买人不足三人”是指一场拍卖会的竞买人不足三人,而不是指一宗地的竞买人不足三人。而且,《拍卖法》并没有对竞买人的人数进行规定。更为重要的是,拍卖作为一种市场交易方式,其核心是充分公开竞争,就土地拍卖而言,竞争并不是在拍卖现场才开始,实际上从发布拍卖出让公告起竞争就开始了,因此,关键是能否做到充分公开,即充分公开出让计划、充分公开出让信息(公告)、充分公开出让程序、充分公开竞价、充分公开结果。信息充分公开了,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结果即使一宗地只有一个或两个竞买人有意愿来参加竞买,这种拍卖行为也是充分市场化、完全竞争的结果,反之,如果出让信息不充分公开或人为设定了种种条件限制竞买人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即使一宗地拍卖现场来了一万个竞买人参加竞买,但场外还有很多有资格参加竞买的人因为不了解出让信息或因出让人设置的人为限制条件限制而无法进场参加竞争,这样的拍卖也是非充分竞争、非市场化配置的。因此,39号令首先从六个方面强调出让信息的充分公开,包括公开出让计划、公开发布出让公告、公开出让程序、集体确定出让底价、公开竞价、公开出让结果;其次,严禁人为设定限制条件,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出让人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在强化上述充分公开措施的基础上,39号令不再强调人数要求,删除了11号令“竞买人不足三人”的规定。因此可以理解为土地拍卖不再设置人数限定,但是如果在出让方案中要求必须满足三人时,方案经政府批准后,必须按出让方案执行。可以看一下“解读《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相关人员解读,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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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拍什么东西,如果是国土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至少3个;如果拍卖公司拍卖一般物资,司法拍卖财产等,有2个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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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江北地块有大量推出噢,银城地产抛出2.88亿!成为江宁新地王与万科为邻,当时竞拍时楼面地价高达6449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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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查明是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委托拍卖合同和货物买卖合同不同:委托拍卖合同是帮拍卖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卖掉了;货物买卖合同才是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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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潮湿问题的解决方法,装修时,只要在地板底下铺设 防潮层———加一层油毡或是塑料薄膜或者涂一层防水层,就能隔断地面凝结的水汽。 现在有些小区的底层住宅下面做半地下室处理,也能起到较好的防潮作用。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判断家里是否潮湿呢?专家给出了3种建议:查看家里墙壁、窗户是否有薄水雾存在; 小区位置**好空旷一点,旁边没有小山坡,比较不会潮湿。 2,通风采光问题,除了装修之外,平时应保持良好通风。建议用做一个薄纱布窗帘,采光又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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