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受让土地使用权需要资质吗?谁知道呢?

157****3265 | 2019-09-25 14:22:23

已有3个回答

  • 135****9041

    土地使用权人不一定是房产开发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与是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必然的联系。企业对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与是否具有地产开发资质没有关系,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以受让土地使用权,之后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成为房地产开发商。

    查看全文↓ 2019-09-25 14:22:59
  • 155****2051

    这个是完全可以的。
    这里的土地使用权,就是“受让”得来的,因此在计征营业税时,应减去受让原价。

    查看全文↓ 2019-09-25 14:22:55
  • 135****7596

    正常情况下必须要有两证,土地证没用那是不行的,如果是一手商品房 ,办不下来土地证极大可能是开发商和当地国土资源局或者某部门有纠纷,还有就是资质不齐全,这有很大风险。如果是二手房,那可要小心那土地的性质,土地证一般有两个性质,一个是划拨土地,一个是出让土地,划拨的土地就是当地政府暂借给的,出让土地是花钱租用的。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查看全文↓ 2019-09-25 14:22:52

相关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第三十七条,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第三十八条,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全部3个回答>
  • 依据当前政策:不能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不过,广东目前已经在进行试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小范围转让,预计该项政策近期将有大变动,请关注。(变动趋势: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功能:直接改变各地政府对国有土地的恶意控制,造成土地市场供不应求而致使房价无限上涨,如果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则政府就无法再垄断土地的市场供应,房价必然下跌。

    全部5个回答>
  • 农村土地使用权不可以买卖,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全部4个回答>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主体不同:(1)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2)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全部3个回答>
  • 没有土地证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交易,也是财产权的保障,这个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再办理新产权证就是不动产登记证了,土地房产合一了。至于使用权到期的问题,目前政策已经明确住宅到期自动续期,不用缴纳任何费用;商业办公类的没有明确,但也不会无偿收回的,可能会缴纳少量的续期费用。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