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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财产税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138****3133 | 2019-09-25 16:33:37

已有3个回答

  • 132****7271

    应该属于财产税。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

    查看全文↓ 2019-09-25 16:33:56
  • 146****9024

    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实质上是对占有土地行为的课税,属于准财产税,而非严格意义上的财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不包括农业土地;选项E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立法原则,而非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

    查看全文↓ 2019-09-25 16:33:49
  • 158****4989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
      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
      2.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查看全文↓ 2019-09-25 16:33:45

相关问题

  • 必须财产税,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契税、资源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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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土地课税在国外属于财产税,但是,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城镇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单位和个人对占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因此,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质上是对占用土地资源或行为的课税,属于准财产税,非严格意义上的财产税。

    全部5个回答>
  • 记者了解到,此前,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价计征)纳税期限从1月1日至15日、4月1日至15日、7月1日至15日、10月1日至15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从1月1日至15日、7月1日至15日,统一调整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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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所以,买商品房要每年交土地使用税。  一、定义: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征收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三、税额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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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整收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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