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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漏水可以退房吗?应该怎么办呢?

154****3983 | 2019-09-29 09:17:09

已有5个回答

  • 153****7226

    根据《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已就房屋质量的问题明确告知买方的,卖方不承担责任。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并非卖方在装潢、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卖方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一些买房人在入住房屋后,发现房屋存在被隐瞒的质量瑕疵。使请求法院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退还房款。那么,卖房人隐瞒事实是否导致合同必然被确认无效或是解除,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终确认。一般情况下,解除合同通常的认定标准是一方根本违约,或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房屋根本不适宜居住,因此,如果没有达到法定解除条件或房屋质量不足以威胁居住安全,法院通常会判决卖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是退房。

    查看全文↓ 2019-09-29 09:17:56
  • 131****4862

    对于楼体漏水的问题,业主普遍关心的是能不能退房的问题,根据我既往经验,要全面客观的分析各个楼房具体情况,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一味的主张退房可能无法实现业主的主张。 房屋漏水情况要分三种情况看待: 第一种情况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漏水,这种情况下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 房屋主体结构 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种情况是房屋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漏水,且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三种情况是房屋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漏水,但不影响正常居住的,则一般不能主张解除合同。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对于如何理解分析主体结构与非主体结构,要按照建筑工程角度去看,而去判断到底有没有质量问题是经相关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的,而不是业主凭自己的肉眼、感觉去判断的,这种情况下问题倒是好解决一点。但是对于非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引起的漏水情况是否影响正常居住,法律没有具体明确规定,这是很多业主困惑的地方,对此司法实践中处理的结果不一,如何能更好的维护业主利益,则需要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收集证据,法律分析并完整呈现给法院后,争取法官理解,**终支持业主的主张。

    查看全文↓ 2019-09-29 09:17:50
  • 155****5990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为:
    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保修5年;
    3、门、窗安装密闭,不出现翘裂,保修2年;
    4、墙面、顶棚抹灰层不脱落,保修2年;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
    由此可见,地基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终身的保修责任。除此之外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期限内对建筑物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同时,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的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物业公司。

    查看全文↓ 2019-09-29 09:17:41
  • 141****4605

    房屋漏水情况要分三种情况看待:
    第一种情况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漏水,这种情况下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
    房屋主体结构
    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种情况是房屋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漏水,且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9-29 09:17:37
  • 146****7128

    第一种情况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漏水,这种情况下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
    房屋主体结构
    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种情况是房屋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漏水,且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三种情况是房屋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漏水,但不影响正常居住的,则一般不能主张解除合同。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查看全文↓ 2019-09-29 0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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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啊。单方面的解决很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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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高压水泵一般来说6层板楼是用不到的,你可以上天台看一下有没有就知道了 2、交的是物业费,而不是物业公司的章肯定是不行,都不是明明白白消费了,收取物业费显然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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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购房合同,交了**款,就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是不能退房退钱的。如果退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对方同意。即使对方同意退房,估计买房人也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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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开发商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则合同无效。2.售楼的口头承诺无法作为有效证据,如果有相关书面证据(销售广告、宣传资料等)证明房屋实际情况与宣传违背,你就有权退房。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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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如果退房肯定缴纳违约金的,你缴纳上房款的前提下是否可以重新选房是你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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