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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安置房什么意思?拆迁后新建和回购什么意思?

143****0024 | 2019-10-07 09:33:02

已有3个回答

  • 141****9505

    通常意义上说的回购是指,卖主与买主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当合同约定的条款成就时,卖主有权从买主手中将已转让给买主的物品再卖回来的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卖方的利益。

    而所谓的开发商房产回购,是指开发商将自己出售给购房人的商品房(包括期房现房)予以购回的行为。

    期房回购的标的物是尚未建成的房屋,具有特殊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须在抵押房产竣工后才能办理产权证书, 并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开发商回购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目前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分类:

    按照按揭贷款中房屋是否建成为标准可以分为期房回购与现房回购;

    根据开发商回购的目的,可以分为投资型回购和担保型回购;

    根据回购时是否根据事前约定而进行,将商品房回购分为事前有约定的回购和事前无约定的回购等等。

    查看全文↓ 2019-10-07 09:33:39
  • 151****5886

    政府优先回购是什么意思——如果政府出钱买,优先卖给政府。
    什么情况下由政府回购呢,在什么情况下政府不回购呢——具体情况要问政府啦,我理解是如果无人参与购买的话,政府就会出面购买。在现在经适房火爆的情况下,政府是不会回购的。

    查看全文↓ 2019-10-07 09:33:26
  • 135****0792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查看全文↓ 2019-10-07 09:33:20

相关问题

  •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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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回购是指经济使用房由国家出钱买下来可以从开发商手中,也可以从买了经济使用房的人(满5年才可以卖)手中买政府回购价格就是政府回购时出的房屋价格咯,一般会参考商品房价格,但是会比商品房价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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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回购商品房的背景是,一方面房地产库存难解;另一方面,保障房建设任务艰巨。市民手头上有多套商品房或安置房,可以卖给政府了。实施地区包括福州、四川、安徽、江苏、辽宁、内蒙古和贵州等省市正在实施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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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代建”,顾名思义,其主要特点就是建设单位1通过某种适当方式(如招标等),将建设工程项目委托给专业化的项目建设或管理企业,由其进行建设实施,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并在建成后移交给建设单位或投资主体指定的使用者或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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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回购房是是政府在土地出让的程序中就确切的指出由开发商负责建成的房子,这部分的房子建好之后,会由政府按照之前约定好的价格再买回去。这种房子的特点就是价格会稍微便宜一些,比如说像一些保障房,基本上都属于政府的回购房。由于回购房是个比较保险的房产项目,一些手头有足够资金的购房者是可以考虑购买回购房的。政府回购房可以买吗1、回购房是可以购买的,但是在购买之前一定要先检查清楚和政府签订回购协议是否正规。2、无论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都需要考察清楚盖房屋的优缺点包括是否证件齐全,有没有烂尾的可能性。3、在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当中的相关条款,并且不要有留白的情况出现。4、尽快与融资者签订担保合同,合同内应规定买卖合同必须书面备案,备案时公司人员一起到达房管局现场,备案原件由担保公司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