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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只交了维修基金可以退房吗?

135****8417 | 2019-10-12 01:35:55

已有3个回答

  • 134****7092

    办理过户手续具体分两种情况:
    1、购买没有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时,一定要先到房管部门查询其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查询时须携带产权人的身份证或房屋产权证。
    2、有些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情况下:
    (1)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
    (2)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今后以下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查看全文↓ 2019-10-12 01:36:18
  • 158****0318

    不可以退。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

    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查看全文↓ 2019-10-12 01:36:12
  • 137****5124

    可以的。主要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退还维修基金余额:
    (1)购房人在购买商品住宅已缴存维修基金后,退、换已购商品住宅的;
    (2)已缴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商品住宅,因拆迁等造成灭失的。
    申请退还维修基金本金和利息,需要提交材料:
    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退、换已购商品住宅的购房人申请退还维修基金。按照相关规定,退、换已购商品房退还维修基金应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申请同时退还。开发建设单位或者购房人到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领取《商品住宅维修基金退款审批表》后,应提交下列材料:退契税凭证、经合同备案管理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加盖专用章的《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退款审批表》、购房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分别持有的原《维修基金交款收据》(第二联)、开发建设单位开具的已收到退还维修基金的财政局统一收据和购房人身份证。
    (2)被拆迁房屋权利人申请退还维修基金。需填写《灭失商品住宅房屋维修基金退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核准注销通知书》、《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交款收据》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查看全文↓ 2019-10-12 01:36:07

相关问题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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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交了契税 维修基金但没房产证,说明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 当你签订了购房合同.,会在房产局备案.2.等你到房产局一调档,就会显示你你有房产,所以你再买房是算二套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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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退,但你在卖房时可以转让,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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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定金不要了啊!!契税还没有交呢在开发商那里现在买房免契税维修基金也可以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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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了购房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是不能退房的。如果退房,必须经过对方同意。即使对方同意退房,估计买房人也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卖房人的损失,估计定金可能不会退还了。《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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