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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交房要两书吗?交房时还需要向开发商索取的“两书一表”指什么?

155****1606 | 2019-10-13 21:01:41

已有3个回答

  • 152****2972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在交楼入住当中出现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查看全文↓ 2019-10-13 21:02:08
  • 137****5021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

    查看全文↓ 2019-10-13 21:01:59
  • 135****8473

    买房时除了检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之外,还要在房屋交付时,向开发商索要“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这“两书”是开发商向购房者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也是重要的。

    还有一个“表”也要重视

    这个“表”就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如果开发商不能出具此表,你可以拒绝收房,而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9-10-13 21:01:54

相关问题

  • 购房者不仅仅要查看有没有“两书一表”,还要细看是不是符合规定。如《竣工验收备案表》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住宅质量保证书》要特别注意保修期限的提示。《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针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比如水、电、燃气、热力、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此外,购房者协会建议购房者不要忽视有关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如安全护栏,目前阳台大都是全封闭式的落地窗,虽然玻璃有一定的安全性,但是根据设计规范是必须安装护栏的。六层以下阳台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05米,七层及七层以上阳台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10米,护栏垂直杆间距不应大于0.11米。在验房后,购房者应在验收单上填写书面意见,不要仅仅口头告知工作人员,因为只有书面依据方可利于日后维权。发现问题或有不满意的地方,建议购房者当场当天就注明验房中的所有问题,将书面呈递给开发商让其签收,避免留下后患。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房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全部2个回答>
  • 收房时的两书一表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两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一表指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

    全部4个回答>
  • 应该有 但现实中大部分都没有出具就交房了

    全部4个回答>
  • 交房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而且根据规定,三书一证一表中缺少任何一个,房屋的质量就无法完全保证,一旦购房者签订了相关收房文件,根据契约自由、自治的原则,就代表了购房者对房屋质量的认可,若后期出现问题,很难得到合理的解决。

  • 两书一表是交房的必要条件。根据相关的法律条例,开发商在向业主交付房屋时,需要提供向购房者提供《住所质量保证书》、《住所使用说明书》和《竣工检验存案表》。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购房者均可以拒绝收房。而且这些证明都具备有法律效力,开发商需要遵循质量保证书上的要求,承担维修和补修的责任,如果没有这些证明,不仅影响后续的房产证办理,同时对房屋的质量也没有保障。在收房时,尤其是涉及到精装房,验收要更为细致,而且因为业主对于装修的细节和价格并不了解,所以常常会存在与样板房不同的情况出现。所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除了要求开发商要将展示的精装样板房保留之外,对于各种材料的质量也要有所保障,并且将违约责任写在合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