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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不到可以延长交房吗?房子延期交房可以不交房贷吗?

148****9898 | 2019-10-17 20:10:19

已有4个回答

  • 133****5383

    搜狐焦点网提示:如果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之初**好有约定,如果延期交房开发商应按照约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另外白律师补充道,购房者在房屋交接验收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购房者在接到开发商房屋交接的书面通知后一定要按约前往,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前往,**好书面告知开发商,并说明原因。

    (2)、购房者按约前往验收交接时,应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逐项检验各项证明文件;另外,即使开发商的各项书面证明文件均已具备,购房者也不要急于办理交接手续,还必须先到现场检验“实物”,如房屋建筑质量、装饰、装修材料标准、水电气管线状况等。

    (3)、当购房者确认房屋没有任何问题且符合交付条件时,就可以放心地办理交接手续。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则可以要求开发商修复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由此导致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查看全文↓ 2019-10-17 20:11:02
  • 132****4682

    开发商迟延交房,购房者可以拒绝偿还房贷吗?

    律师解答:不可以。

    据此,搜狐焦点网采访了隆安(济南)律师事务所房产中心主任白金印律师。白律师表示不能因为开发商延期交房就拒绝偿还贷款。因为购房者和开发商、购房者和贷款银行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前者是购房的买卖合同双方,后者是贷款产生的借贷双方,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并不互相约束,因此购房者不能因为开发商迟延交房等不履行义务行为而不履行自己对贷款银行的还贷义务。一般在购房者申请贷款时,贷款银行会在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约定,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开发商等第三人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银行无关,借款人不能拒绝归还银行贷款,应正常履行还贷义务。

    查看全文↓ 2019-10-17 20:10:57
  • 142****0505

    不可以的,你的房贷是你跟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在你的贷款放下来的那一刻起,你跟开发商之间的房款关系就已经完成了,接下来是你欠银行的钱。
    不能因为开发商延期交房你就停止月供还贷,这样损失的是你个人的征信。与开发商无关的,就开发商的逾期交房你可以凭购房合同里的约定跟开发商协商维权的,说白了开发商逾期交房跟你停止还贷是两码事!

    查看全文↓ 2019-10-17 20:10:46
  • 148****1203

    首先,银行贷款给你,你不交利息,银行吃饱了撑的?合着白忙活?手续费、人工费、服务费、资金周转产生的损失等(这里面有些是你看的见得,有些是你看不见得,等等费用)。
    其次,现阶段不动产的投资、自住购买、保值防风险(防通胀)等在全国基本上都是一路走俏,房地产这条复杂的曲线在宏观上一直处于升温上升状态,许多地方的公积金贷款、放贷都在排队等候领取,商贷审核延长,资金量收缩等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所以购房的人多了,银行资金周转加快,在外的流动资金多,银行自身的储备资金少。
    第三,商品房,大件商品!例如现在一套100万的商品房,你**百分之三十左右,当它还剩70万,如果你这70万纯商贷(组合贷款另当别论),年限20年左右那么银行的利息至少也要30万上下吧(具体多少我也算不来,不过应该差的不多)。
    综上所述,朋友如果你不还利息和不还贷款本金的后果是一样的!**后银行将通过法院封了你的商品房,然后进行公开拍卖,同时你的个人信誉程度将大打折扣,当然信誉上也会连累你的家人哦,以后再想要贷款估计难上加难。所以利息一定要还上滴。记住银行的钱必须还上,有些特殊情况弄得不好可能还要吃官司。

    查看全文↓ 2019-10-17 20:10:41

相关问题

  • 只要办理了贷款,贷款没有下来是不会收违约金的,因为银行贷款有时会因为一些特殊情况延迟几天。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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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同情你的遭遇。但现实生活中,往往就是这样,开发商在没有钱的情况下,就可以分包出去,然后建筑商施工。往往到一半的时候,资金链断了之后,就一走了之。**终,受苦的是广大的老百姓。而且,你也知道,买房容易,真正退房了,难上加难。似乎只可以转让。我想,现在唯一的可行的几个方法:一、想办法,转让给别人。通过售楼处进行转让。二、只能说,等吧!总有一天,政府会解决这一棘手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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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止还贷,房子会被银行没收,他不会多给你一分钱。你之前的钱都白花了。起诉开发商退房没有过时效。如果退房,开发商只支付你交的钱,不赔偿违约金。贷款需要你自己还。假设你房子总价值50万,你贷款30万。交了20万。你退房成功,开发商还给你50万。但是银行要拿走30万的贷款。而你之前还贷的利息都不做本金使用,你可能要陪进去一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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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是不可以延期办理的,没有房产证,不能称为业主——起码在法律层面上是如此。只能算为购房人、房屋使用人。购房人办房产证,在时间上没有法律约束,但产权不受法律保护。购房人缴纳契税是有时间限定的。逾期,税务官有权向你征收滞纳金。《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产权登记”中分别约定了初始登记与转移登记的办理期限,导致办理逾期的情形亦分别约定了违约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逾期办理房产证的影响是针对购房者和开发商有不同的责任的。如果是购房者本人推迟办理两证,是不存在缴纳滞纳金之类费用的,可以等自己充足的时候去办理两证;但是推迟办理两证也是存在一定风险的。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所有权取得是以登记为准,你不办理两证,意味着并未登记,可能存在卖方一房多卖的风险。2、从过去房地产登记的经验来看,如果中途您的资料遗失,同时开发商退出了房地产市场,那么您补齐资料比较麻烦,对于后期办理两证增加了一定的难度。3、如果在该期间需要出售房屋,未办理两证,是不能出售的;即使您办理了两证,两证未满5年,需要缴纳全额营业税5.8%,相应的过户税费就高很多,会将你出售价格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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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以支持。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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